推 r1986119:修訂板規時都是直接修訂的,新規上路,也是馬上就執行 07/04 00:24
推 kim1990:推一個...獨裁的感覺 07/04 07:15
推 believe79125:某人會說,看板規是您的義務 07/08 03:05
推 r1986119:的確看板規是義務但有些是他看不慣而劣文的就不是板規了 07/0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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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問題] ??
時間: Mon Jul 4 00:17:15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49EmCR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問題] ??
時間: Mon Jul 4 00:07:09 2011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能否請版主提出一個明確的文章規範與版務管理的方針?
: 已經傷害到這版面的聖潔與和諧囉?
: 倘若無法有效管理的話,是否可以先採取最低限度的方式
: 而非自以為是的瘋狂亂砍文?
: 請問版主是否能夠了解每個業界的每一種生態?
: 還是版主自認自己無所不知,所以那些邪惡的工作都滾蛋吧 ^.<
方針?? 法律都不明確你要我提什麼方針??
傷害聖潔和諧?? 完全不了解您的意思??
自以為是的瘋狂砍文?? 你以為我愛??
每篇都要備份寫理由. 砍一篇要寫一次. 砍十篇要寫十次.
為什麼人家其他的公司可以做到而那些被砍文的公司做不到??
版主自為無所不知?? 言重了.
您是資方的立場. 板工已經發過公告. 板工只有合法的立場.
板工可能還會撐很久. 資方立場可能要慢慢適應去照顧勞方的合法立場.
以上. 感謝您的意見.
板工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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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8.206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108.206 (07/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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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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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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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申訴] 7/2下午pkpika PO的徵普查員文
時間: Mon Jul 4 00:17:50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49BN-1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申訴] 7/2下午pkpika PO的徵普查員文
時間: Mon Jul 4 00:03:32 2011
1. 板工有名有姓有 ID.
不會使用 "某K" 或 "某R" 這種沒禮貌的稱呼
2. 很抱歉. "某人" 所謂要把板工幹掉的希望.
可能性恐怕為零.
3. 小弟已經公告. "不歡迎" 甚至 "嚴禁" 個人仲介
與抽傭. 或者. "某人" 應該告知要出來當板主的
人就是 "仲介" 與 "抽傭"
4. 基本時薪是就業服務法明訂的 "基本標準"
我個人只是要求申訴者明白寫明和計算清楚.
避免糾紛後被黑名而已. 其實也是對雙方的保障.
5. 申訴案件. 非相關申訴使用者請勿捲入. 製造多餘不必要糾紛.
以上. 感謝您的指教.
板工 敬啟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雖然小弟只是個路人,但是小弟完全搞得懂這工作在幹嘛....
: 這份工作如果一個擁有相關經驗的訪員,一天最多可以獲利2000上下
: 但是如果給予一個新人,一天有可能跑不到500元的薪資。
: 如果某K整天想要的是齊頭式的平等,
: 那麼,這的確是一份不應該出現的工作
: 就在某K認為他想要的打工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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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8.206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108.206 (07/0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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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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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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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轉錄][問題] PartTime的數量
時間: Mon Jul 4 00:18:27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3vP08w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轉錄][問題] PartTime的數量
時間: Sun Jul 3 06:05:50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3pMhZB ]
作者: lineage9312 (潛水夫)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問題] PartTime的數量
時間: Sat Jul 2 23:13:44 2011
請問一下
有人注意到pt板的文章數明顯少很多嗎@@?
以前大概幾分鐘就會出現新的文章
現在我看過最久有兩個小時才出現的
就在昨天下午or晚上的時候
是怎麼回事呢 ??
以前在這邊找pt一下就找到了
但是現在看了好多天都沒甚麼新出的工作
有人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82.10
推 kobe21138:下午到現在只有兩頁的工作,要感謝板主218.166.100.114 07/02 23:15
→ kobe21138:大人的用心與保護。板主辛苦了218.166.100.114 07/02 23:15
→ sss999003:周末通常比較少 118.160.9.128 07/02 23:16
推 ahshao:有發現文章變很少= = 114.42.90.203 07/02 23:16
→ kobe21138:之前周末下午到晚上都有五到六頁的工作218.166.100.114 07/02 23:17
→ lineage9312:我並沒有針對誰 只是純粹發問 114.24.182.10 07/02 23:17
→ lineage9312:怎麼被M了 = = 114.24.182.10 07/02 23:18
推 rock790817:要去part-timeBM板 125.227.199.39 07/02 23:21
→ marvelgod:再這樣下去以後 每天就變成只有一頁了~ 220.134.41.14 07/02 23:38
推 lovearwen:現在雇主都去那找PT? 111.240.97.191 07/02 23:49
推 a90148:北部北部..南部 118.171.66.34 07/02 23:54
→ ad901010:大概雇主 都 不 缺 人 吧!? 118.167.10.170 07/03 00:05
推 qqsscc32:真的變很少... 118.169.210.81 07/03 00:07
推 bboycookie1:不是我想說 版主規則訂太高了 59.116.145.85 07/03 00:20
→ bboycookie1:我知道是為了安全 但..雇主有這麼高的 59.116.145.85 07/03 00:20
→ bboycookie1:權限嗎... 其他都很好啦 權限就.. 59.116.145.85 07/03 00:20
推 brilliantye:板主難當... 114.42.171.181 07/03 00:25
推 Mermaidtear:剛剛在外面才想著回家要po這個文的說 111.184.134.89 07/03 00:34
→ Mermaidtear:我等了一整天 連篇適合的都沒 111.184.134.89 07/03 00:34
→ Mermaidtear:少了超 級 多~南部工作本來就少 111.184.134.89 07/03 00:34
→ Mermaidtear:有到98的就很好了..現在更難找了... 111.184.134.89 07/03 00:35
→ korsg:詳見PART-TIMEBM 123.195.161.42 07/03 00:42
推 mikejason38:有爛貨阿 221.120.70.45 07/03 00:45
→ korsg:l_lifejob版也可以去瞧瞧. 盡量整理了 123.195.161.42 07/03 00:50
推 musicsuki:暑假找不到工作好傷心 111.240.218.24 07/03 00:51
推 jn8029:以前好多展場 現在都看無==140.112.218.124 07/03 01:04
推 Mermaidtear:以前好多發DM 現在都不見了... 111.184.134.89 07/03 01:05
推 owoQAQ:看到一堆S好無奈 114.25.61.149 07/03 01:10
推 Dillon0801:版主是不是跑腿幫的人呀? 123.110.4.48 07/03 01:18
推 batis:哀 工作銳減 220.229.12.99 07/03 01:28
推 LAKERsBryant:我只知道資方根本不會有空看你的板規 111.249.58.178 07/03 01:44
→ LAKERsBryant:有能力當資方的 就算待遇在好 你叫他 111.249.58.178 07/03 01:45
→ LAKERsBryant:花時間理解怎麼PO文已經很偉大了 111.249.58.178 07/03 01:45
→ LAKERsBryant:再叫他去了解那層層列列的板規... 111.249.58.178 07/03 01:45
→ LAKERsBryant:比登天還難 111.249.58.178 07/03 01:46
→ korsg:我很想知道當初是誰把勞工局公文解釋成現在 123.195.161.42 07/03 01:48
→ korsg:這樣. 123.195.161.42 07/03 01:48
推 tyui0459:希望可以寬一點..南部工作已經很少了112.104.145.185 07/03 02:26
→ tyui0459:這麼搞,根本就沒收入了說.112.104.145.185 07/03 02:26
推 r1986119:KO兄就是前板主啊!為了怕再被盯上 59.104.123.154 07/03 04:02
→ r1986119:才會增加一些奇怪的條款 59.104.123.154 07/03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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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8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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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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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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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問題] 發文權限一定要這麼嚴格嗎?
時間: Mon Jul 4 00:18:40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3f0Uei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問題] 發文權限一定要這麼嚴格嗎?
時間: Sat Jul 2 11:27:23 2011
※ 引述《r1986119 (最近比較煩)》之銘言:
: 我想可以併入置底文七月一日新板規一文吧
: 板主可以代po這件事
: 不然bm板真的多了一些不知要怎麼po文的新雇主
: 或許舊雇主沒有發文權限這個困擾
: 但是在暑假這個旺季
: 我想會多了蠻多學生及雇主
: 且這不僅僅是只有雇主po文的問題
: 如果一些勞工想要發表心得
: 或是想要黑名時,卻不能po文
: 如果又不知有bm板時(如果他們po來bm板我是可以幫忙轉到part time板)
: 但這些都是我有想到的
: 煩請板主考慮一下是否有這個必要
: 先把板主可以代po的這件事併入7/1新板規上路這篇公告
: 包括雇主找人,板眾心得、或黑名,我想都是可以的
: 以上小小建議,謝謝
這部份. 也不是我個人一個人可以完全作得了決定.
之前就是因為 PO 文門檻太低.
太多空白文. 個資文. 應徵文.
至少目前來說提高之後. 這三者都沒有了.
況且. part-timeBM 的位置與使用. 已置底告知. 這樣應該已經足夠
其他部份. 我現在無法承諾或主動說任何更動.
至於雇主找人. 板眾心得. 黑名之類. 有需要的人自然可以找到出口的.
需要告知的資訊都已經在置底了. 需要的人就會去找.
不會去看的人就算貼了 100 次還是不會去看. 這部份做上述回覆.
以上. 感謝您的建議.
( 也衷心希望這不會讓您覺得是某板友所指控的打官腔. )
板工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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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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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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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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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Mon Jul 4 00:19:07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2-3caY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Thu Jun 30 10:35:15 2011
您在以前是以前. 在別板是別板.
您的案例不見得適用在小弟身上.
在勞工局函文時. 包括前 wilo 板主在努力.
標準. 很簡單. 只要不被主管機關找麻煩. 就是標準.
您想到的是您自己. 我出來選時就很明白的說. 法律是雙方的保障.
我前幾天才和強者我朋友一起去打工. 就有剛考上大學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看了 PT 板去找打工.
結果他們連搬東西的力氣都沒有就被叫回去了.
他們未滿十八歲.
只為自己的想法是正常的. 我可以同意並諒解.
但為了避免工傷. 避免糾紛. 適度的規範是必要的.
至少今年的拖欠薪黑名比去年少很多. 這是事實.
我一個月只有您的三分之一. 但維護安全的就業環境是更大的成就.
要抱怨. 申訴是您的權利. 但我不會對不起投票給我的板友.
以上 感謝您的指教.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就坦白說吧,你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我三年前的境界。
: 那個時候在下是中壢版的版主,滿腔熱血想要改革任意妄為。
: 連這句話都一模一樣。
: = = = =
: 我不認為你真的了解這個看板在幹嘛,
: 你只看到勞工局的來函,你有真正站在板上使用者的立場在思考嗎?
: 你知不知道大多數人的心態跟想法到底是什麼?
: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與時俱進跟適度執法?
: 你現在完全就是再做一個矯枉過正的動作,上版就是為了看你砍文章阿??
: 小弟不才目前手邊工作四五個,光打工一個月就可以賺到三萬多。
: 可是我很懶,我賺到房租賺到生活費不想要多賺點錢
: 我也沒有什麼遠大抱負跟美好理想,只想要悠閒的先過活一陣子。
: 我也曾經窮到只剩下機車裡面有油,
: 得要靠著今天打工現領的薪水來過活。
: 當然,我可以去勉強老爸老媽給我錢,我也可以去乞討去要飯
: 沒人規定什麼樣的事情是對是錯,我認為我做的事情都是對的阿?
: 跟老爸老媽伸手要錢有什麼不對嗎?
: 為什麼一定要來打工??
: 您現在做的事情跟晉惠帝沒什麼兩樣,
: 很多人上版來已經找不到工作了,您卻要他們去想辦法追求遠大又聖潔的理想。
: 放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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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88.94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88.94 (06/30 10:36)
推 RongKing:建議版主要刪文前可以先告知文章違規的地方並限期改善 06/30 12:25
→ RongKing:不改的在刪文 畢竟還是有真心找人工作的好業者 06/30 12:25
推 enying:推樓上的建議 版主也辛苦了! 06/30 13:16
推 f5671216:現在一上板就看到一堆文章被砍的屍體..工作機會都掰了= = 06/30 14:45
→ ilovecrab:同意,刪文前先給個改文的時間吧 06/30 16:39
→ sss999003:我記得weedyc大就有實行這樣的方式過,成效不彰。 06/3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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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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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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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問題] 新版工上任
時間: Mon Jul 4 00:19:16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2Ukrhx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問題] 新版工上任
時間: Tue Jun 28 22:56:50 2011
※ 引述《G282678 (GERRYHAND)》之銘言:
: 該如何找工讀呢?
: 一回到家看到一堆文被刪光光
: 感覺PT版要變廢版了
: 請管理者可以用點腦袋嗎?
: 剛好就好,不要太超過,謝謝!
: 連回文 發文都被限制住了
: 你叫新手發表問題如何是好呢?
你要怪就怪太多老手亂來. 隨便看就知道註冊一堆免洗帳號.
( 耍聰明?? IP 資料對一對就差不多知道是哪些傢伙 )
( 怪我囉?? 我學網管出身的. 從 IP 找人不用去找謎你妖舞疤 )
上站沒幾次. 文章數一篇兩篇的在衝推文.
亂回的空白文. 亂回的個資文.
這樣你新手很可憐
板主每砍一篇就要回一個砍文理由.
就算我打字很快. 看個 200 篇也要 2 小時
砍文砍 30 篇要回 30 個標題.
只有你累嗎?? 板主砍到手軟回到手軟板主就不可憐.
害我最近都不能專心看鬼太郎和仁醫.
不要只有自私的想自己.
有問題. 在本版問.
本版沒有發文限制.
回答你的問題是我板主的義務.
遵守法律和板規是你的義務.
以上. 謝謝您的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8.27
→ G282678:那關我這個ptt新手什麼事呢? 好好的可以回推文 限制什麼? 06/28 22:59
→ G282678:你有工作大家也要工作 你這樣方式會讓這版有更好的環境跟 06/28 23:00
→ G282678:待遇嗎? 你會不會太膚淺了 當初的政見拿來說嘴而已? 06/28 23:00
至少目前為止.
酒促夜店不敢來.
你要去那些地方找工作嗎? 報紙隨隨便一翻都一堆.
建議您花個 10 元買份自XX報.
就是很自由的報紙.
膚淺?? 某個角度. 我承認.
我要不膚淺就不會跳這個火坑.
至少暑假熱潮靜一陣子. 大家冷靜一下.
我只能跟你說. 至少 PT 板可以減少一堆違法的工作.
以上.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98.27 (06/28 23:06)
推 trf22015523:有些工作是真違法假違法你又知道了? 06/28 23:17
推 psl7634:現在是不准砍文.按錯要被當衝文章劣退就誇張啦!!! 06/28 23:50
→ psl7634:再者~請不要用跳火坑好像很委屈的口吻來表顯很委屈 06/28 23:51
→ psl7634:自己都說自己膚淺了 我們似乎不需要膚淺的版主 要理智的! 06/28 23:52
→ psl7634:最後~有工作還來傷害身體管版令父母傷心 就是不孝 06/28 23:52
→ kuo1102:孝順不孝順不在法律和板規討論範圍 06/28 23:53
推 psl7634:這個就像小英的性向一樣 你在上位管理的人是需要被檢視的 06/28 23:55
推 trf22015523:那麻煩偉大的版主去回上面幾篇文章好嗎?? 06/28 23:55
→ psl7634:更別說你自己承認膚淺 膚淺怎麼管版? 06/28 23:55
→ kuo1102: 抱歉我的性向你看不到. 所以無從檢視 06/28 23:57
→ kuo1102: 孔子都說吾少也賤了. 我不比孔子高明. 06/28 23:57
推 psl7634:你不要邏輯錯亂亂用典故好嗎?我看不到但你先承認了!!! 06/29 00:01
推 G282678:不是專攻法律請別拿法律來說嘴 自我意識太強烈大家都沒擇 06/29 05:47
推 G282678:雙主修法律系都沒出來講話 你這網管出生懂個鳥 06/29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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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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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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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建議] part-time若無人當板主 請唯讀或隱版
時間: Mon Jul 4 00:19:25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DvrwEdP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建議] part-time若無人當板主 請唯讀或隱版
時間: Thu Jun 2 17:57:28 2011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我記得要當part-time版版主,要隨時注意以免會被政府罰錢
: 建議part-time板 若無人願意出來當板主 應該唯讀或隱版
: 純屬建議
: 這個版不是很忙的人可以管的
: ~
我當初的建議是.. 希望該版暫時唯讀或隱藏. 不過.
我們不是管理人. 無權決定小組長要怎麼做..
這裏還是希望小組長. 唯讀或隱藏. 寧可中斷. 不希望這個版被下公文關掉.
兩件事提醒.
1. 版上酒促還是有. 還有違反就服法限制性別的文章.
( 某些文章一看就知道. 發文次數少於 50 次. 免洗 ID )
2. 端午節將近. 為國定假期. 端午節薪資依法增加 ( 是依法 )
請小組長做必要處置.
感謝.
--
( 沒人要跳火坑的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3.65
推 FECer:原PO出來選 投你一票 06/02 18:18
※ 編輯: kuo1102 來自: 210.209.143.65 (06/02 18:21)
噓 crazyblack:早就說過了酒促又不是只有女的 難道徵猛男就合法嘛? 06/02 19:04
→ litra123:酒促是失敗在賣酒, 不是性別吧? 06/02 20:57
→ litra123:另, 我個人不認為版上被劣退那篇徵猛男不合法, 不過原PO 06/02 21:06
→ litra123:自己沒意見的話, 其他人也沒啥好說的~ 06/02 21:07
→ kuo1102: 不用叫 已經被劣退了 06/02 21:42
推 kissinwang:你都說是火坑了~~~還有人會去咬這個餌嗎.....XD 06/03 00:17
推 michaelliu:雖然這個版管板都是看心情的 不過酒促真的是抓對了 06/03 00:50
→ michaelliu:先撇開性別因素不談 光是賣酒就已經是18禁了 06/03 00:51
→ michaelliu:真不知道還在這裡幹什麼 = = 06/03 00:52
→ korsg:有賣煙酒的其他行業還是大剌剌的在pt版徵人阿...(抓頭) 06/04 06:16
噓 crazyblack:我只問你一句話 便利商店有沒有賣煙酒嘛? 有沒有? 06/04 15:19
→ kuo1102: 超商不用穿酒商制服(某些還很..)倒酒什麼的吧.. 06/04 23:51
→ kuo1102: 而且.超商很明白警語.不販隻菸酒給未成年人 06/04 23:52
推 michaelliu:超商也有賣酒 所以酒促就不是18禁了? 邏輯清楚點好嗎== 06/05 04:18
→ michaelliu:與超商是否18禁無關 因為它不影響酒促是18禁的事實 06/05 04:19
→ michaelliu:何況明明就是說18禁的問題 推文能扯到性別也不容易呢~ 06/05 04:21
推 michaelliu:順便一提 若要開放酒促 那酒店呢? 人家也沒偷沒搶阿~~ 06/05 04:31
→ korsg:超商工作者會接觸菸酒,這已經踏到18禁板規的底線 06/05 06:47
→ korsg:挺好奇為何要讓超商在pt版徵人,這很明顯違反18禁板規 06/05 06:48
→ korsg:早先討論過的文章也被砍了,想一想還挺詭異的 顆顆 06/05 06:49
→ korsg:看看本版第34篇文章 w版主解釋得很好啊,可惜沒嚴格執行 06/05 06:52
→ korsg:至於有沒有穿制服 有沒有倒酒或者警語根本不是重點 06/05 06:54
→ kuo1102:1.超商工作 "原則上" 不會接觸觸到點燃的菸. 開瓶的酒 06/05 08:02
→ kuo1102:2.超商販售菸酒是可以依標語要求出示購買者身份證明的 06/05 08:02
→ kuo1102:3.超商店舖內部 "依本人對一般超商內規所知" 是禁菸禁酒皂 06/05 08:03
→ kuo1102:4.如果你要拿一般無名不符規定的小超商連麻仔台也有來拗 06/05 08:04
→ kuo1102: 那就沒辦法了.法律總有人不遵守.總有人無視. 06/05 08:05
→ korsg:"原則上"只要有銷售18禁產品,就不該於pt版上徵人 這是版規 06/05 09:15
→ korsg:難道說 酒不開瓶 菸不點燃就不是18禁產品嗎? 笑話 06/05 09:15
→ korsg:超商有標語能幹嘛? 未滿18歲打工者一樣會接觸到且會販售 06/05 09:16
→ korsg:重點是未滿18歲者會不會接觸到18禁商品,會 那就不該出現在pt 06/05 09:17
→ korsg:麻煩把本版第34篇文章 重新閱讀一次 揪咪~ 06/05 09:17
→ korsg:順帶一提,當初S版主反駁的理論是 菸酒非超商主要銷售商品 06/05 09:18
→ korsg:不過把歷年銷售紀錄拿出來看就知道菸酒賣的可是嚇嚇叫 06/05 09:19
→ korsg:可惜版上討論被砍到只剩下兩位版主的18禁解釋文. 06/05 09:20
→ korsg:當時一起被牽連的還有彩券,之後彩券業才變為獨立條款... 06/05 09:22
→ korsg:等新版主上任這還可以好好討論...(如果新版主願意的話) 06/05 10:01
→ kuo1102: 十八歲禁菸酒是菸防法. 兒福法明定的.再說下去就是硬拗了 06/05 12:20
→ kuo1102: 禁止違法的東西不代表違法就不會出現. 這是基本邏輯 06/05 12:21
→ kuo1102: 勞工局沒下過公文說超商不可以收十八歲以下員工 06/05 12:22
→ kuo1102: ( 記得印象在某連鎖超商中的規定是滿十六歲就可以 ) 06/05 12:22
→ kuo1102: 別的不說. 光是就服法禁止限制性別也是吵了快一年 06/05 12:23
→ kuo1102: 檢舉到勞工局到勞工局準備行文罰款才開始有所改善 06/05 12:24
→ kuo1102: 版主再大版規再大也沒有法律大.法律課程麻煩請再修一修 06/05 12:25
→ kuo1102: 另. 超商的標語是依法制作的.也就是.依法他可以要求 06/05 12:25
→ kuo1102: 你要買菸要買酒的顧客拿出身分證件證明你滿十八歲才能買 06/05 12:26
→ kuo1102: 之前就有提醒版主把禁止東西的法律法源依據公告. 06/05 12:31
→ kuo1102: 某版主自大裝死被提醒被罵了都還亂搞. 要酒促可以啊 06/05 12:32
→ kuo1102: 去勞工局. 內政部兒童局請他出公文不得禁止酒促.不就結了 06/05 12:32
推 korsg:看來你還是沒搞懂這邊版主訂的規矩...解釋一堆不相干的做啥? 06/05 14:20
→ korsg:這邊內訂規則就是,不得接觸任何18禁物品,管你勞工局有沒行文 06/05 14:20
→ korsg:未滿18歲能不能接觸菸酒? 在本版無論任何理由都是不行 06/05 14:21
→ korsg:勞工局沒行文的職業這邊都能禁了,粗工 彩券...公文在哪? 06/05 14:26
→ korsg:所以勞工局有沒行文根本不是重點,凹這個很沒意義 06/05 14:26
→ korsg:麻煩去把w版主對18禁職業的解釋文在看清楚點 06/05 14:26
→ korsg:"未滿18歲不可以買酒,所以未滿18歲也不能賣。" 清楚了嗎? 06/05 14:27
→ korsg:講到粗工才想起來,wilo版主禁止粗工理由是:有害身心健康 06/05 14:29
→ korsg:這條勞工局也沒行文的規則不知道現在還存不存在呢 顆顆 06/05 14:29
推 michaelliu:話說勞工局也沒禁酒店 它也是合法職業 所以也要開放嗎? 06/05 15:38
推 michaelliu:w對於粗工的解釋的確不當 但一個錯並不能掩飾另一個錯 06/05 15:45
→ michaelliu:不然乾脆用'版主都在看心情判這點'來否定全版規好了= = 06/05 15:47
→ kuo1102:就說適用的法條是兒福法了還有人要跳針 06/05 16:04
推 michaelliu:科科~ 酒促就是該禁 真不知道跳針其他行業幹嘛XDDD 06/05 19:19
→ korsg:適用法條是兒福法跟本版18禁法條有何干呢?? 06/05 20:09
→ korsg:難道有人不知道pt版部分版規比現行法規還"嚴格"嗎? 06/05 20:18
→ korsg:順便給某m 以八大行業的角度來看酒店該禁,我可沒反對 06/05 20:21
→ korsg:以新台北市來看,未滿18歲是不得涉足八大行業相關場所 06/05 20:27
→ korsg:不過pt版對這塊倒是異常的寬鬆,跟超商賣菸酒一樣留了些漏洞 06/05 20:30
→ korsg:跟酒有關的禁了,結果網咖跟KTV好像偷偷放行... 06/05 20:31
→ korsg:至於酒促這種很明顯違反本版18禁條款的行業當然得禁. 06/05 20:36
→ korsg:只能說過去版規在18禁條款上是選擇性執行. 06/05 20:43
→ kuo1102:就跟你說了. 你要他不禁.寫信去主管機關發公文 06/05 21:06
→ kuo1102: "主管機關發了公文. "依 XXXX 法不得禁止" 不就結了?? 06/05 21:07
→ kuo1102: 之前 PT 版投票說可以限制性別. 還不是依照勞工局的行文 06/05 21:07
→ kuo1102: "共同違反義務行為人" 行文開罰. 被罰了. 你要付錢?? 06/05 21:12
→ kuo1102: 超商賣菸酒. 一樣. 你寫信去勞工局. 如他說不行. 就不行 06/05 21:12
→ kuo1102: 這麼簡單的事跳針半天.偷偷放行. 那是版主失職. 06/05 21:13
→ kuo1102: 就跟限制性別一樣. 法律有. 主管機關行文. 誰敢不照做?? 06/05 21:14
→ kuo1102: 要不要順便去告前小組長與前版主無視就服法失職賠償?? 06/05 21:14
→ korsg:所以意思很簡單,版主想禁哪種就禁哪種,哪些爽放行就放行 06/05 22:12
→ korsg:你這樣講就簡單多了...明顯違反自己定下版規的東西還能過關 06/05 22:13
→ korsg:pt果然是人治而非法治...連自己訂的規矩都能搞半套執行 06/05 22:13
→ korsg:繼續跳針勞工局 兒福法沒關係,因為pt法規解釋跟它們無關 06/05 22:14
→ korsg:版規寫著一切從嚴,但是結果卻是這樣,重點還禁討論兼刪文... 06/05 22:17
→ kuo1102: 前版主的無能也過去了. 他們也下台了.就跟陳X扁一樣 06/05 22:30
→ kuo1102: 要就要督促新版主要求他依法行. 我就在小組版開幹他. 06/05 22:32
→ kuo1102: 請問你在這裏抱怨之外做了什麼?? 想改變就去做點什麼 06/05 22:32
→ kuo1102: 你不過就是想開放. 看超商可以酒促不行就覺得不公平罵了 06/05 22:34
→ kuo1102: 想開放酒促就寫信去主管機關問說酒促是不是沒違法違法. 06/05 22:35
→ korsg:我想開放? 你想太多了. 06/05 22:35
→ korsg:只是想看看有多少人會支持超商禁菸酒,能否公平看待18禁條款 06/05 22:35
→ kuo1102: 想禁超商就寫信去主管機關問說賣菸酒有沒有違法 06/05 22:35
→ korsg:眼中只有酒促 酒店 居酒屋,卻可以眼睜睜放過其他行業 真有趣 06/05 22:36
→ kuo1102: 有沒有違法公不公平你我說了都不算. 06/05 22:36
→ korsg:老實說 這版上法律沒禁 可是版主要禁的東西還不少...有差嗎? 06/05 22:36
→ kuo1102: 只有主管機關和法院說了算.不爽. 去訴願. 去打行政訴訟 06/05 22:37
→ korsg:彩券業我詢問過勞工局,台灣彩券 得到的答案是非18禁 結果呢? 06/05 22:37
→ kuo1102: 我有去質問版主公平的定義在哪. 有提出我的看法.請問你呢 06/05 22:37
→ korsg:PT版想禁的東西哪需要勞工局行文 揪咪 06/05 22:37
→ korsg:PTBM版早就提出過拉,可惜被砍光 你說呢? 06/05 22:38
→ kuo1102: 十八禁的主管機關不是勞工局. 請搞清楚. 謝謝 06/05 22:38
→ korsg:砍掉就算了,還禁止繼續討論ZZZ 06/05 22:38
→ kuo1102: 我會到小組版去開幹版主. 你呢?? 06/05 22:38
→ korsg:哈哈哈,你可以想辦法找到一條彩券禁止未成年工讀的條款 :) 06/05 22:39
→ kuo1102: 他禁止就他說了算?? 向更高層質問 這是基本的法律程序 06/05 22:39
→ korsg:小組版開幹版主 so? 依舊不為所動 06/05 22:39
→ kuo1102: 請你先去翻翻兒福法的詳細修文. 06/05 22:40
→ kuo1102: 他不為所動至少現在滾了啊. 幹到他滾為止 06/05 22:40
→ korsg:我想你先去看看前版主的版規解釋文 06/05 22:41
→ kuo1102: 前版主已經走了. 麻煩不要 討論前朝的事 06/05 22:41
→ korsg:zzz 他是自己滾的,他不想走你就算再小組版念再多一樣無用 06/05 22:41
→ kuo1102: 一直跳針前版主怎樣. 那我不是要跳針前版主違反就服法?? 06/05 22:42
→ kuo1102: 就跟你說版主再大也沒有法律大. 你還是在跳針 06/05 22:42
→ korsg:跳針前版主? 因為現行版規就是它們定的,而且一堆人支持 06/05 22:42
→ korsg:但是碰到我提出的問題,就跟前版主一樣 立刻龜縮 06/05 22:43
→ kuo1102: 一堆人也投票支持限制性別. 有用嗎?? 違法就是沒用 06/05 22:43
→ kuo1102: 一直在跳針過去怎樣怎樣. 自己找出法理釐清比跳針有用 06/05 22:44
→ korsg:既然很喜歡那條禁酒令,那為何選擇性放過某些行業? 06/05 22:44
→ kuo1102: 版主砍了又怎樣 向上層繼續開砲. 一直跳針有用嗎?? 06/05 22:45
→ korsg:繼續跳針上層也是沒有用的,畢竟你心裡想的跟前任版主一樣 06/05 22:45
→ kuo1102: 你就去向主管機關檢舉超商違法.有主管機關公文他敢不禁嗎 06/05 22:45
→ korsg:最妙的地方就在這,主管機關沒禁的 這裡可以禁 06/05 22:46
→ kuo1102: 他只要合法他想做什麼自然你怎麼說都沒用. 06/05 22:46
→ korsg:版規上有寫的,這裡卻可以選擇性不禁 06/05 22:46
→ kuo1102: 只要 "主管機關" 說是違法的. 有公文就有用. 06/05 22:46
→ kuo1102: 你一直跳針在超商賣酒違法和網咖什麼的.就去找法律條文 06/05 22:47
→ kuo1102: 不然就叫 主管機關明確解釋有沒有違法. 不 就結了/ 06/05 22:48
→ kuo1102: 一直在這裏吵. 什麼用都沒有. 浪費時間和電而已 06/05 22:48
→ korsg:有差嗎? 按照以往的規則就是版主說了算,沒公文照樣禁 06/05 22:48
→ kuo1102: 就跟你說有就服法的前例了. 自己去小組版翻一翻吧 06/05 22:49
→ kuo1102: 明明 就有用. 自己一直在自己的想法裏跳針. 當然沒用 06/05 22:49
→ korsg:拿一個就服法是沒辦法解釋其他禁掉的東西 06/05 22:49
→ korsg:就像投票開放噓文,符合站規也符合版規 不過還是沒開放 06/05 22:51
→ korsg:都過這麼久,我還真沒看過幾個人提出異議. 怕被桶吧 顆顆 06/05 22:52
→ kuo1102:你要一直在自己的想法跳針我不奉陪了. 自己努力吧 06/05 22:52
→ kuo1102:至少我是一直有去小組版跟版主抗衡的 06/05 22:53
推 michaelliu:哀 都說這篇再講酒促了 怎麼某人總是扯別的 = = 06/05 23:42
→ michaelliu:講來講去回歸原點 酒促該不改禁? 該禁!! 話題結束! 06/05 23:44
→ michaelliu:想為別的行業'伸張正義'的 另行討論勿模糊焦點好嗎? 06/05 23:44
→ korsg:該禁的沒禁完全,這就是問題 06/06 00:42
→ korsg:幫違反版規的行業護航 這跟護航酒促有何兩樣? 06/06 00:44
推 michaelliu:該禁的沒禁完全 自然是板主無能 說這是問題完全同意! 06/06 00:46
→ michaelliu:但本篇是在討論酒促該不該禁 而不是討論哪些行業該禁阿 06/06 00:48
→ korsg:(版)法規說禁的就該禁,不過選擇性執行就會令人不快 06/06 00:48
→ michaelliu:有興趣討論的話煩請另開 不然不論是原本的還是你想談的 06/06 00:49
→ michaelliu:焦點 都一樣會被模糊掉不是嗎... 06/06 00:49
→ korsg:我以為這篇跟酒促無關呢 看看標題吧? 06/06 00:49
→ michaelliu:是上篇無關吧... 06/06 00:50
→ michaelliu:當然也同意你說的選擇性執法 恩...好在要換版主了 哈~ 06/06 00:52
→ michaelliu:如果有另篇針對這點討論 應該有機會能制定出更適合的標 06/06 00:53
→ michaelliu:準吧^^ 06/06 00:53
→ korsg:另外,我懷疑現在bm版還能發18禁討論文? 超怕被桶的呢 顆顆 06/06 00:54
→ korsg:之前在pt版稍微提一下就被桶三天 夠衰 06/06 00:55
→ korsg:等20號新版主上任,看有沒有辦法開放溝通討論哩 ~"~ 06/06 00:55
推 michaelliu:看看左上方 應該可以放心了~科科XDDD 06/06 01:10
推 wilo:抱歉,沒有勞健保的粗工有礙身心健康,不要忽視沒有勞健保 06/06 06:12
→ korsg:這就有趣了,有了勞健保就不會因工作而妨礙身心健康嗎?? 06/06 15:22
→ korsg:有無勞健保跟該工作有無妨礙身心健康我想是該分開討論 06/06 15:24
→ kuo1102: 還是那句話 只在這裏馬後炮是沒什麼屁用的 06/06 16:40
→ korsg:如果討論是無用的話,那的確蠻符合pt版的現狀. 06/06 19:59
推 r1986119:板規是有討論的啊!只是是由兩位偉大的前版主討論而已 06/06 20:26
推 r1986119:其實要說十八禁很多啊!一些工作超過十二點的.... 06/07 22:06
推 korsg:現在回頭看看 還真的是繼承了前任之風呢 顆顆 06/30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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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2.97
> -------------------------------------------------------------------------- <
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Mon Jul 4 00:19:50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DxlGU_D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Wed Jun 8 12:01:29 2011
今天已向臺北巿政府 1999 專線轉勞工局. 與臺北巿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黃股長諮詢內容.
要點如下.
1. 雇主的商品特殊需求. 如女性內衣 MODEL. 在正常情況下一定由
女生擔任. 工作上僅能限制性別.
2. 劇本角色設定. 如軍教片演員及臨演. 因軍隊中 "大多" 在部隊
中以男生為主. 在實際需要上不可能找女性演員. 有實際需要.
3. 其他演員. 展示工作者. 則需 "視廠商之銷售數字之證明" 同時.
在該工作中需顧及 "性別平等" 與 "性別平衡" 之實際情況.
有討論空間. 再就個案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就其劇本內容等
評議其是否有就業歧視實際情形.
( 也就是說. 是 "有爭議" 沒辦法當時判斷出有無就業歧視 )
若在該個案中 "限男" 之臨演招募. 則可由使用者向勞工局檢舉.
由勞工局與申訴者雙方訪談. 要求廠商說明該腳本. 工作人員等.
若有性別差異與實際性別進行調查後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
後才能告知是否有就業歧視或性別歧視.
簡單六個字. 有爭議. 要評議.
( 個人看法. 以 PT 版一切從嚴的標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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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87.220
推 kevian008:因為被問候過 所以只能從嚴認定了 06/08 14:16
推 michaelliu:幫推 06/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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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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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2.97
> -------------------------------------------------------------------------- <
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Mon Jul 4 00:19:55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DxrIidf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Wed Jun 8 18:53:28 2011
※ 引述《michaelliu ((● ω ●)(● ω ●))》之銘言:
: 二、復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該法第7條規定時,
: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案內所述常見之性別限制求才廣告,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
: 歧視一節,建議載明事業單位名稱、地址,逕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縣
: 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或請求協處,以維權益。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 ==============================================================================
: 不太會標色 直接重點拉出來:
: 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係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或受
: 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 罰金還不少 個人建議新任版主關於違法文章可直接送交勞工局
: 不然劣退換個分身來就好 不痛不癢
基本上. 以勞工局的效率. 緩不濟急.
如果他一直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 當初為什麼行文說有違法問題.
要檢舉不是問題. 問題是. PTT 對於 "限男. 限女" 這種徵人廣告要不要給他貼.
如果給他貼. 為何版規要 "一切從嚴" ??
如果今天拍片可以限男. 丟一句 "我跟勞工局問過了. 我限男合法"
下次找 PG. 找 SG 的. 都可以這麼說了.
要給他貼. 請他拿出勞工局的白紙黑字出來. 文號多少. 哪個承辦人.
今天他拿不出來. 就丟一句 "我跟勞工局問過了說合法" 承辦人誰. 說不出來.
( 至少我去問過還問到回答人的級職姓氏.)
還是給版主一句話. 你要開這個洞. 此例一開. 後患無窮.
以後大家只要丟給你一句 "勞工局說我合法"
有了前例. 後面就不用管了.
那篇文章我會再送上勞工局. 請勞工局回覆確認.
即使該開評議委會員. 也得要開. 也得要等.
在勞工局有文號確認合法之前. 建議不應開放.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8.34
噓 litra123:矯枉過正 06/08 19:19
推 FECer:可以聘原PO來當小板工嗎XD 06/08 21:53
推 r1986119:原PO要不要來徵板主,這樣你要怎麼處理都可以了啊 06/09 00:03
→ r1986119:想劣退就劣退,也不用檢舉的方式...... 06/09 00:04
→ r1986119:看你上PT板的次數,當板主,應該是OK的... 06/09 00:05
推 kevian008:就我來說 這一切真的是自由心證了 06/09 00:09
→ kevian008:但我真的覺得有些工作限男女並不是歧視那麼簡單 06/09 00:10
→ kevian008:可能是工作環境 男女天生得適性 限男限女只是不希望 06/09 00:11
→ kevian008:浪費勞僱雙方的時間~ 06/09 00:12
→ kevian008:我們當然可以要求一切合法 但有時這樣實在是畫蛇添足了 06/09 00:13
→ kevian008:點 大家各退一步 或許是一個比較好得處理方式 06/09 00:14
推 michaelliu:支持原po +1 檢舉的時間拿去管版務撮撮有餘 06/09 01:01
推 m1314213:我是覺得 限男限女只是說不要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06/09 05:38
→ m1314213:畢竟並不是每份工作都一定不限定性別 再者 06/09 05:39
→ m1314213:以目前版規來說已經明定禁止限定性別 06/09 05:40
→ m1314213:就依照目前來走 不過廠商也不是省油的燈鄉民也不是笨蛋 06/09 05:41
→ m1314213:廠商會以輔助說明來暗示(明示)應徵性別,其實鄉民也看的 06/09 05:42
→ m1314213:懂。 06/09 05:42
→ m1314213:不過我是覺得...畢竟等待勞工局回覆不如自己遊戲規則定好 06/09 05:43
推 michaelliu:寧缺勿濫!!! 會性別歧視的雇主會是什麼好貨嗎? 06/09 14:47
→ michaelliu:要來徵人就不要性別歧視 對正常人應該不難.... 06/09 14:48
→ michaelliu:勞方的權益就要從勞方的堅持開始 06/09 14:49
推 r1986119:但有些我真的覺得是特例...照勞工局講的 06/09 21:06
→ r1986119:如果勞方或資方,那邊出事時,那誰負責,勞工局還是會 06/09 21:06
→ r1986119:推過來說PT版管理不當.... 06/09 21:07
噓 david77526: 06/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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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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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Re: [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Mon Jul 4 00:20:00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Dy3IWdU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機關] 向勞工局諮詢結果
時間: Thu Jun 9 10:49:00 2011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噓 litra123:矯枉過正 06/08 19:19
: 推 FECer:可以聘原PO來當小板工嗎XD 06/08 21:53
: 推 r1986119:原PO要不要來徵板主,這樣你要怎麼處理都可以了啊 06/09 00:03
: → r1986119:想劣退就劣退,也不用檢舉的方式...... 06/09 00:04
: → r1986119:看你上PT板的次數,當板主,應該是OK的... 06/09 00:05
: 推 kevian008:就我來說 這一切真的是自由心證了 06/09 00:09
: → kevian008:但我真的覺得有些工作限男女並不是歧視那麼簡單 06/09 00:10
: → kevian008:可能是工作環境 男女天生得適性 限男限女只是不希望 06/09 00:11
: → kevian008:浪費勞僱雙方的時間~ 06/09 00:12
: → kevian008:我們當然可以要求一切合法 但有時這樣實在是畫蛇添足了 06/09 00:13
: → kevian008:點 大家各退一步 或許是一個比較好得處理方式 06/09 00:14
: 推 michaelliu:支持原po +1 檢舉的時間拿去管版務撮撮有餘 06/09 01:01
: 推 m1314213:我是覺得 限男限女只是說不要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06/09 05:38
: → m1314213:畢竟並不是每份工作都一定不限定性別 再者 06/09 05:39
: → m1314213:以目前版規來說已經明定禁止限定性別 06/09 05:40
: → m1314213:就依照目前來走 不過廠商也不是省油的燈鄉民也不是笨蛋 06/09 05:41
: → m1314213:廠商會以輔助說明來暗示(明示)應徵性別,其實鄉民也看的 06/09 05:42
: → m1314213:懂。 06/09 05:42
: → m1314213:不過我是覺得...畢竟等待勞工局回覆不如自己遊戲規則定好 06/09 05:43
我要管一定依法. 不過. 可能嗎??
光是請前版主公布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就推三阻四.
為什麼應徵者要拿個人資料姓名電話什麼的給雇主. 雇主卻不用公開??
( 雇主資料公開請見勞委會 EJOB 求職網 ). 政府網站可以. PTT 不行??
說白了就是事省省事. 怕事怕死.
公布公司地址電話資料是怕詐騙嗎?? 那為什麼在 EJOB 找人的不怕??
104. 1111 . 518. 123 主要求職網幾乎都有公布.
PTT 版主在怕什麼??
光是一個就業服務法禁止就業歧視條款喊了幾年??
從 2008 年就有人在小組討論版提出. 一直到 2010 年勞工局行文要罰款才有人管.
依法. 很難嗎??
大家根本在和稀泥. 學術倫理是個什麼鬼?? 請主管機關出個公文. 很難嗎??
禁學校作業文. 禁代上課文. 禁 18 禁 行業. 就請主管機關解釋就行了.
很難嗎??
風氣是這樣子. 誰來接. 會有什麼不同嗎??
我不會不敢接. 只是. 一切依法. 我怕不會被接受而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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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67.165
推 kevian008:一切依法 我頭推反對 因為這樣太不切實際了 06/09 12:01
→ kevian008:整個效率變很慢.... 06/09 12:01
推 r1986119:不會啊K大來管板的話,頂多就是一堆工作都被砍了 06/09 13:50
→ r1986119:然後PT板的徵才文愈來愈少....直到剩沒幾個 06/09 13:50
→ kuo1102:對啊 所以我不想出來 合法會玩死一堆人 06/09 13:57
推 michaelliu:合法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推一切合法!!! 06/09 14:45
推 michaelliu:一切依法的話 看看板上文章 違法的比例也是少數 06/09 14:52
→ michaelliu:應不至於會沒文章 反而可增加合法徵人比例跟風氣 06/09 14:52
→ michaelliu:若勞方自己都堅持不了原則 還怎麼要求資方公平對待? 06/09 14:53
→ r1986119:我到覺得,勞方跟資方都要保障到.... 06/09 21:07
→ r1986119:不然一個一來就東摸西摸摸,結果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人 06/09 21:08
→ r1986119:這樣到時板主要怎麼認定是勞方還是資方的錯.... 06/09 21:08
→ r1986119:要怎麼一切合法呢?法律漏洞一堆,勞工局最後也是踢皮球 06/09 21:10
→ r1986119:像家教或女生宿舍打掃的事情,我不是說限男或限女就不會 06/09 21:11
→ r1986119:如果勞工局說不能限定,結果沒限定,出事時,勞工局 06/09 21:11
→ r1986119:也是踢皮球回來PT板說,怎會讓某些事發生呢..... 06/09 21:12
→ r1986119:所以就變成資方只能桌面上這樣說,桌面下這樣做..... 06/0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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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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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公告] 嚴禁個人仲介及個人抽傭
時間: Mon Jul 4 00:21:01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3w5BU4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嚴禁個人仲介及抽傭
時間: Sun Jul 3 06:52:56 2011
近來發現代 PO 頗多. 再次宣導
本板嚴禁個人仲介與個人代貼同時抽傭
此種行為已違反就業服務法
別人勞心勞力累得要死時薪一百二十變成一百.
你一個人貼貼文打打電話在一百二十裏抽走二十.
行為無良而且違法.
於本板若遭檢舉查證屬實一律以板規一違法行為劣退永久水桶處理。
板工 kuo1102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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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82.238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82.238 (07/03 08:34)
推 blueon:原來代po文還會抽傭金呀~真的很要不得~~112.105.129.138 07/03 09:54
推 ak0204995:樓上!如果代po不說本來時薪多少!你會知 220.134.38.80 07/03 09:58
→ ak0204995:道他抽多少嗎? 220.134.38.80 07/03 09:58
推 doctorjp:應該是抓到了才這樣寫吧... 114.44.138.176 07/03 10:02
推 amon731212:到part-timeBM看討論串吧,發文的Rjab 114.198.166.95 07/03 10:11
→ amon731212:是寫「假設」不過個人仲介抽傭實在是不 114.198.166.95 07/03 10:12
→ amon731212:太好,討論內容在(發文權限....)那篇 114.198.166.95 07/03 10:14
→ pkcs33326:不好意思 請問違反就服法哪條?只是好奇 111.240.17.74 07/03 11:13
→ kuo1102: 就服法 35. 36 111.252.82.238 07/03 11:15
推 hsinyeh:是不是有違反.....我覺得還有爭議... 114.32.36.2 07/03 13:09
推 teddy20228:推一個 1.169.136.114 07/0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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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問題] 發文權限一定要這麼嚴格嗎?
時間: Mon Jul 4 00:21:28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3VcGwc ]
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問題] 發文權限一定要這麼嚴格嗎?
時間: Sat Jul 2 00:45:01 2011
光小弟現在的四間廠商,通通說他們沒辦法貼文。
小弟想請問一下,假設該公司本來價格是120/hr
小弟順手抽傭20/hr,以100/hr的價格替他們上PTT徵人。
就只是因為K版主您的豐功偉業,
不知道這樣子會讓您有什麼感想?
小弟不打算繼續酸您,該會想的就是會想。
順帶一提,這樣子抽傭的模式是5年前PTT剛爆炸性成長的時候,
希望您不要讓整個PT版的環境倒退到以前那樣子的情況。
該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沒事亂搞戒嚴....
--
風定雲散春已逝
花落水流暮近晚
雪泥鴻爪總無痕
月滿西樓空對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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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6.203
※ 編輯: Rjab 來自: 59.115.16.203 (07/02 00:45)
→ r1986119:板主之前就有回應了,不高興你來當板主,不要質疑板主 07/02 09:59
→ r1986119:所以現在已經變成K板主的個板了 07/02 09:59
推 r1986119:板主有說會幫無法PO文的人代PO,只是他沒有置底公告 07/02 10:24
→ r1986119:不知可否煩請板主置底公告板主可代PO讓更多板眾看到訊息 07/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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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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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轉錄][公告] 致歉 chembers
時間: Mon Jul 4 00:21:52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30ATz6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致歉
時間: Thu Jun 30 12:59:06 2011
因電腦的畫面花掉. 導致使用者 chembers 之徵人廣告
遭小弟劣退.
除儘快向站方申請劣文消除外. 同時因系統錯誤向使用者
chembers 致歉.
感謝 chembers 寬宏大量.
--
回復給 chembers 使用者
不好意思.
因為終端機畫面亂掉. 導致畫面弄亂而誤退.
請將徵求文重發. 同時板工將儘速向站方申請消除您的劣文.
系統錯誤之處. 並非小弟之誤. 但小弟也謹代表錯誤向您致歉同時進行補救.
不便之處. 還望見諒. 十分感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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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90.162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90.162 (06/30 12:59)
推 zse24:我覺得不用砍那麼快 po徵人文也許是公司幹部 59.126.130.138 06/30 13:01
→ zse24:但可能也是ptt新手 應該讓人改文章的機會 59.126.130.138 06/30 13:02
→ zse24:如果直接劣退..其實沒啥意義 59.126.130.138 06/30 13:02
推 jamil712210:同意樓上,我也這麼覺得至少有點時間 125.232.98.10 06/30 13:04
→ jamil712210:累犯再來劣退也不遲 125.232.98.10 06/30 13:05
→ ABBYLER:現在看到劣文的速度比看到原文的速度還快112.104.126.186 06/30 13:05
推 snow118:真的砍超快 114.26.64.11 06/30 13:05
推 r1986119:最快大概不到三秒文就刪了吧 203.67.213.21 06/30 13:06
推 allforyour2:我也覺得新版規,應該要用限時修改吧 118.167.4.122 06/30 13:07
→ ABBYLER:用修改文章的方式也許比較適宜..112.104.126.186 06/30 13:08
推 acesslai:不可質疑你們的版主 61.31.172.183 06/30 13:08
→ allforyour2:可能十分或十五分沒修改在砍就好了@@ 118.167.4.122 06/30 13:08
推 batis:一進板就看到一堆劣退...南部文章已經很少了 220.229.12.99 06/30 13:11
推 jamil712210:沒必要30秒就砍,又不是每人都是豆導 125.232.98.10 06/30 13:11
→ batis:這樣下去真的沒什麼工可打 220.229.12.99 06/30 13:11
推 ABBYLER:純推樓上 ...112.104.126.186 06/30 13:12
推 dj5115:沒頭路!!!! 180.218.21.77 06/30 13:16
→ miniUU:以前每天都會看一下 現在都不太想看 114.25.7.106 06/30 13:18
→ miniUU:真的覺得為啥搬家代買那些要去專版 114.25.7.106 06/30 13:19
推 yoyoup:換版主後根本不想來這找打工了 都是同樣的 114.38.115.93 06/30 13:22
推 miniUU:兩位版主真的該好好討論一下現行管版作風 114.25.7.106 06/30 13:23
推 grace2401:同意樓上 59.120.61.112 06/30 13:24
→ miniUU:畢竟出現那麼多反彈聲 114.25.7.106 06/30 13:24
推 ABBYLER:這也是很難管理 只是應該會有更好的方法112.104.126.186 06/30 13:25
推 r1986119:請看PARTTIME-BM第164篇有討論到個人徵求 203.67.213.21 06/30 13:27
→ amon731212:個人徵求看至底文就有 114.198.166.95 06/30 13:32
推 Sana:同意可以有修改的空間~ 60.245.64.94 06/30 13:37
推 aaamayday:這樣打工版就失去打工的意義了.. 114.32.180.239 06/30 13:55
→ aaamayday:因為一進版就看見本文以刪除= =這啥鬼 114.32.180.239 06/30 13:55
→ aaamayday:如果很多人都靠part-time維生 114.32.180.239 06/30 13:57
→ aaamayday:坎文速度是可以再思考一下???請版主三思 114.32.180.239 06/30 13:57
→ aaamayday:會害很多人因此沒工作~ 114.32.180.239 06/30 13:58
推 ihx00:說真的曾經去過物流公司搬東西 118.160.16.159 06/30 14:06
推 good8195:道歉而已喔 這影響眾人權益 每人1000p 111.185.59.178 06/30 14:06
→ ihx00:或臨時到這麼多他們一早急著徵人 118.160.16.159 06/30 14:07
→ good8195:以示負責 111.185.59.178 06/30 14:07
→ ihx00:光收貨就來不及了根本只有一點點時間上網找 118.160.16.159 06/30 14:07
→ ihx00:哪有那閒時間慢慢看板歸然後慢慢打字... 118.160.16.159 06/30 14:08
推 good8195:下台比道歉有誠意 可以考慮看看 111.185.59.178 06/30 14:11
推 supergu:砍文速度真的太快了,我每次一進版 111.255.151.48 06/30 14:11
→ supergu:都發現一堆砍文,都砍光了就不用找工作了 111.255.151.48 06/30 14:12
推 aaamayday:原來大家的心情都跟我一樣~~不是只有我 114.32.180.239 06/30 14:13
推 good8195:下台啦 整天一只砍 廠商也不敢po文徵人 111.185.59.178 06/30 14:14
→ lester928:版主目前只在意維持他的聖潔規則 114.43.117.103 06/30 14:15
→ lester928:害大家沒工作?? i don't care ~ 114.43.117.103 06/30 14:15
→ ABBYLER:之前那樣雖然問題也很多 但是工作相對好找112.104.126.186 06/30 14:17
→ ABBYLER:現在把關的很嚴 劣文多 工作少雇主也少了112.104.126.186 06/30 14:18
→ ABBYLER:有一點失去打工版的意義..112.104.126.186 06/30 14:18
推 aaamayday:你~i don't care 不見的大家都一樣 114.32.180.239 06/30 14:18
→ aaamayday:我想應該不止我一個反彈吧~ 114.32.180.239 06/30 14:18
→ korsg:反彈的人可多哩,反彈理由也不少 203.196.98.24 06/30 14:20
→ remix6:PT板每天文那麼多,依板主怎樣方便來管理吧 111.249.73.97 06/30 14:52
→ remix6:給時間修文,那板主不就要常常回頭看 111.249.73.97 06/30 14:53
→ remix6:說害人沒工作太誇張,PT板板主一直都很難當 111.249.73.97 06/30 14:53
→ miniUU:樓上這麼說 難怪那麼多項目被禁止 方便管 114.25.7.106 06/30 14:58
→ miniUU:當初K版主說的不是要徵求相關單位之回覆或 114.25.7.106 06/30 15:00
→ miniUU:法規公文 可以附上嗎 不然怎突然要禁止 114.25.7.106 06/30 15:01
→ remix6:禁止的越多,板主挑得越累吧 111.249.73.97 06/30 15:32
→ korsg:禁止的越多 版主處理就越簡單 劣 搞定 203.196.98.24 06/30 16:05
→ korsg:困難的點在於要禁哪些東西,哪些該放行 203.196.98.24 06/30 16:05
→ ken0062:無可置疑的 版__ 揪咪>.^ 114.41.131.54 06/30 17:50
推 backtolove:覺得版主很認真阿刪違規文算是保障勞方111.240.156.162 06/30 20:18
→ backtolove:打工資料很清晰 覺得版主已經很認真111.240.156.162 06/30 20:20
推 SmallRed:不可質疑你們的版__ 小心被水桶 114.43.50.71 06/30 22:17
→ resbe:沒吃過青菜 不知菜價111.240.236.167 06/3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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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錄][公告] 刪除 4/30 以前之 PO 文
時間: Mon Jul 4 00:22:09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2yAN2U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刪除 4/30 以前之 PO 文
時間: Thu Jun 30 08:25:56 2011
因為本板貼文數量太多. 為讓使用者方便閱讀.
於今日 6/30 刪除 4/30 前 之文章.
自本日起,本板文章保留 60 天.
將於每月月底進行刪除. 以避免貼文過多造成問題.
板工 kuo1102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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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now118:本版進化 遏止一切壓榨業主 爽 114.26.64.11 06/30 09:16
推 trf22015523:系統會自動清文章吧 117.19.65.148 06/30 09:21
推 korsg:1f可以去BM看看 很精采的 203.196.98.24 06/30 09:29
推 snow118:BM是啥 哪個版 114.26.64.11 06/30 09:52
→ korsg:PART-TIMEBM 203.196.98.24 06/30 09:54
推 snow118:還蠻無聊的阿 不過你被桶的真無辜 114.26.64.11 06/30 10:03
→ ihx00:不用這樣吧... 118.160.16.159 06/3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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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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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標題: [轉錄]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Mon Jul 4 00:25:46 2011
※ [本文轉錄自 Rjab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標題: 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Thu Jun 30 10:52:20 2011
BBS 站長我都當過. 被告過. 法庭都上過.
永遠是不起訴.
經驗不足. 呵呵.
年輕人. 說話客氣些. 我說話很客氣的.
我對人回文一向都用謝謝.
我不知道你的老板用你知道你是這副德行會怎麼想.
還有., 我就算有三分獨斷獨行. 也是依照公文依照法律而來.
以上. 感謝您的指教.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滾,
: 我問你一件事情就好。
: 你有辦法看到一篇文章就知道這個工作在做什麼?
: 自己經驗不足就不要任意妄為,你現在做錯的事情就是整天亂砍文
: 連最基本的水源都沒有了,你要怎麼樣去看這水是清澈還是渾濁
: 水質越好當然對使用者來說是越棒,
: 但是沒人要你一味的獨斷獨行,
: 不要自以為自己真的那麼強,有這麼猛你就不會在這邊跟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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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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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標題: [轉錄]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Mon Jul 4 00:25:57 2011
※ [本文轉錄自 Rjab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Thu Jun 30 10:35:15 2011
您在以前是以前. 在別板是別板.
您的案例不見得適用在小弟身上.
在勞工局函文時. 包括前 wilo 板主在努力.
標準. 很簡單. 只要不被主管機關找麻煩. 就是標準.
您想到的是您自己. 我出來選時就很明白的說. 法律是雙方的保.
我前幾天才和強者我朋友一起去打工. 就有剛考上大學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看了 PT 板去找打工.
結果他們連搬東西的力氣都沒有就被叫回去了.
他們未滿十八歲.
只為自己的想法是正常的. 我可以同意並諒解.
但為了避免工傷. 避免糾紛. 適度的規範是必要的.
至少今年的拖欠薪黑名比去年少很多. 這是事實.
我一個月只有您的三分之一. 但維護安全的就業環境是更大的成就.
要抱怨. 申訴是您的權利. 但我不會對不起投票給我的板友.
以上 感謝您的指教.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就坦白說吧,你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我三年前的境界。
: 那個時候在下是中壢版的版主,滿腔熱血想要改革任意妄為。
: 連這句話都一模一樣。
: = = = =
: 我不認為你真的了解這個看板在幹嘛,
: 你只看到勞工局的來函,你有真正站在板上使用者的立場在思考嗎?
: 你知不知道大多數人的心態跟想法到底是什麼?
: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與時俱進跟適度執法?
: 你現在完全就是再做一個矯枉過正的動作,上版就是為了看你砍文章阿??
: 小弟不才目前手邊工作四五個,光打工一個月就可以賺到三萬多。
: 可是我很懶,我賺到房租賺到生活費不想要多賺點錢
: 我也沒有什麼遠大抱負跟美好理想,只想要悠閒的先過活一陣子。
: 我也曾經窮到只剩下機車裡面有油,
: 得要靠著今天打工現領的薪水來過活。
: 當然,我可以去勉強老爸老媽給我錢,我也可以去乞討去要飯
: 沒人規定什麼樣的事情是對是錯,我認為我做的事情都是對的阿?
: 跟老爸老媽伸手要錢有什麼不對嗎?
: 為什麼一定要來打工??
: 您現在做的事情跟晉惠帝沒什麼兩樣,
: 很多人上版來已經找不到工作了,您卻要他們去想辦法追求遠大又聖潔的理想。
: 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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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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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標題: [轉錄]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Mon Jul 4 00:26:05 2011
※ [本文轉錄自 Rjab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解釋] 板工我的想法
時間: Thu Jun 30 10:05:23 2011
你退伍才一年. 我退伍已經超過十年.
年輕氣盛這四個字我已經用不到.
PT 板被勞工局公文通知要開罰時. 請問您在哪??
勞工局下公文時. 我們都在努力.
看到的問題正在解決. 上任不到七天. 您要誰解決什麼問題?
信都已經寫過去. 有沒有違法誰說了都不算. 就等勞工局. 社會局的回答.
白紙黑字一切依回覆文號為準.
以主管機關的標準為標準. 至少我目前是這麼做.
要向小組長甚至站長申訴. 那是您的權利.
我做好自己的事. 自認問心無愧. 雖然不見得任何人都認同.
以上.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很想要開罵,
: 但是罵人似乎會觸犯很多法條,怎麼辦?
: 我不知道,當學生的時候打了那麼多工,
: 退伍也一年多了,到現在好像也還是在打工。
: 老樣子來個翻譯機時間。
: 看不順眼的我會刪除掉,對某K的16字評價:
: 剛愎自用,為所欲為;年輕氣盛,自以為是。
: 跟我當年差不多了....( ′-`)y-~
: = = = = =
: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 漠視法令規定,未善盡網路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網路
: : 使用者誤蹈法網,有違就業安全之維護。
: 我想要當一個網路善良管理人,維護PTT使用者的就業安全。
: : 上帝創造世界也要七天. 板主上任才幾天. 你要一次到位?
: 老子當這版主跟上帝一樣偉大,我就是PT版的神
: 雖然老子沒說做得很好,但是老子自認老子做得很不錯,小子們安靜點。
: : 要禁可以. 只要有公文. 一切照辦.
: 勞工局發個公文我就抖抖,要哭哭了 Q_Q
: : 板規都還是照舊. 一直要求 ( 還是命令 ) 板主禁超商禁大夜班.
: : 還有. 我已經寫信去問了. 有任何結果. 第一時間就會公告.
: 老子已經寫信了,小子們安靜 ^^y
: : 爾後. 超商. 菸酒. 大夜班. 夜間工作等相同問題. 不再作任何回應.
: : 以上.
: 老子想砍文就砍文,不想回你們意見了啦 ^.< 揪咪
: = = = = =
: 你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只能夠這樣子給某K建議
: 現在板上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 你看到的問題是什麼?
: 如果根本的問題都不去解決的話,請問你現在在幹嘛?
: 你現在根本就是在捨本逐末,
: 如果不懂上面那句成語的意思自己去查字典。
: 這是對於您的嚴正抗議,如果您的回覆令在下不滿
: 依照程序會向小組長(由群組長代理)提出罷免,
: 然後請您回家抱著您的小D鍵哭哭。
: (現在罷免個人這麼麻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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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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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art-time版版主kuo1102濫權
時間: Mon Jul 4 00:30:05 2011
簡單回應.
1. 依板規刪除. 每篇皆有備份及刪除與劣退理由.
2. 依板友要求不要太快刪除. 以 S 記號告知違規.
3. 上任才數日就要求提出. 強人所難.
目前依照前板主之板規進行. 法律爭議等待公務機關回文中
4. 過度理想化為誣指之辭.
以上. 感謝指教.
part-time 板板工 kuo1102
另. 該使用者未受本人所管轄板面之任何處分. 與申訴之流程.
請 查照.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申訴人ID:Rjab
: 申訴看版/版主:kuo1102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請附上溝通的時間)
: 若已溝通,請將信件、版面文章等訊息用ctrl+ x原文轉錄至本看板。
: 如下所附。
: 申訴理由:
: 1.過度刪除文章。
: 2.過度使用S標記。
: 3.未能提出合理尺度與版務管理方針。
: 4.過度理想化。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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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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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art-time版版主kuo1102濫權
時間: Mon Jul 4 00:40:25 2011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簡單回應.
: 1. 依板規刪除. 每篇皆有備份及刪除與劣退理由.
當規定過度嚴苛,令使用者產生反彈的時候呢?
: 2. 依板友要求不要太快刪除. 以 S 記號告知違規.
產生反彈後才思考應對措施,請問管理方針與合理作為在哪?
: 3. 上任才數日就要求提出. 強人所難.
: 目前依照前板主之板規進行. 法律爭議等待公務機關回文中
那您就不該去多做狡辯跟矯枉過正的舉動,
甚至逕行提高發文標準只因一己之好惡。
: 4. 過度理想化為誣指之辭.
詳情請參閱以上文章。
: 以上. 感謝指教.
: part-time 板板工 kuo1102
: 另. 該使用者未受本人所管轄板面之任何處分. 與申訴之流程.
: 請 查照.
本人並沒有受到你現在搞得亂七八糟的PT版的任何他媽的處分,
但是本人受到kuo1102的各種令本人感到PT版現在真的是他媽的亂七八糟的言論
所以本人經過多次他媽的溝通無效以後,逕行向小組版申訴,
本人在此提出PT版版主不適任之申訴,還請小組長提供裁決
PT版長年使用者
PTer(打工心得版)前版主 Rjab
--
左思三都賦,一文十年,寥寥數語
一出手,洛陽紙貴
誰又知其滿屋筆墨,廁炕布紙?
想為稻梁謀而文,至少要做到能讓多數人認同的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2.97
推 kevian008:我等罷免文等好久... 07/04 00:42
作者 Rjab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活動連署] kuo1102是否適任?
時間 Mon Jul 4 01:10:23 2011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活動連署
活動主題: kuo1102是否適任?
活動內容:
要求舉行kuo1102是否適任之投票
僅以此文作為初步罷免之依據。
認同kuo1102近日作為者請選贊成
反對kuo1102近日作為者請選反對
連署結束時間: (1310922623)07/18/2011 01:10:23 Mon
----------支持----------
----------反對----------
1.Rjab 過度武斷,應立即下台。 來源:61.217.152.97
2.Shihjiahong 不適任 來源:111.255.163.15
3.r1986119 有人投票給你不代表認同你現在的作為 來源:59.104.123.154
4.lester928 PT版不需要過度專制的管理者 來源:111.250.98.215
5.good8195 建議去pt版 這版很少人在看 來源:111.185.59.38
----------總計----------
支持人數:0 反對人數: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連署文章
※ 刪除原因: (k:非本板業務劣退) <Rjab>
※ Deleted by: kuo1102 (111.252.108.206) 07/04/2011 01:16:22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k:非本板業務劣退) <Rjab>)[活動連署] kuo1102是否適任?
隨文附上最新證據,
kuo1102並無採納意見之雅量,甚至不敢面對他所謂的"民意基礎"
想請問小組長,這樣是否為一名版主應有之公正論斷?
順帶提出劣文抗告,於熱門版之版務相關版面提出版主業務討論
為PTT站規內早已明確規定之使用者相關權限,
還請小組長撤銷本人之劣文
並且對於kuo1102之不適任案盡速處理,感謝。
※ 編輯: Rjab 來自: 61.217.152.97 (07/04 01:20)
推 lester928:推一個 07/04 01:26
推 kim1990:推!!! 07/04 02:19
推 himeri:早就該換了....大推罷免!! 07/04 15:10
→ himeri:換了版主之後工作case整個少之又少... 07/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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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art-time版版主kuo1102濫權
時間: Mon Jul 4 00:50:22 2011
1. 一樣有申訴流程. 管道暢通.
2. 反彈?? 少數人興風作浪為是反彈.
您要不要去 part-time 公開有人抽傭的事???
3. 矯枉過正.
所有參選政見. 強制雇主公開統編等.
參選時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寫明.
大家也投票認可. 誰矯枉過正??
4. 比起某些人用 "他媽的" "老子看你不爽"
的粗俗言語警告板工.
不知道誰比較無理.
以上最後回應. 不再多言.
望小組長以提昇 PT 板質量. 做出明智裁決.
part-time 板工 敬啟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 簡單回應.
: : 1. 依板規刪除. 每篇皆有備份及刪除與劣退理由.
: 當規定過度嚴苛,令使用者產生反彈的時候呢?
: : 2. 依板友要求不要太快刪除. 以 S 記號告知違規.
: 產生反彈後才思考應對措施,請問管理方針與合理作為在哪?
: : 3. 上任才數日就要求提出. 強人所難.
: : 目前依照前板主之板規進行. 法律爭議等待公務機關回文中
: 那您就不該去多做狡辯跟矯枉過正的舉動,
: 甚至逕行提高發文標準只因一己之好惡。
: : 4. 過度理想化為誣指之辭.
: 詳情請參閱以上文章。
: : 以上. 感謝指教.
: : part-time 板板工 kuo1102
: : 另. 該使用者未受本人所管轄板面之任何處分. 與申訴之流程.
: : 請 查照.
: 本人並沒有受到你現在搞得亂七八糟的PT版的任何他媽的處分,
: 但是本人受到kuo1102的各種令本人感到PT版現在真的是他媽的亂七八糟的言論
: 所以本人經過多次他媽的溝通無效以後,逕行向小組版申訴,
: 本人在此提出PT版版主不適任之申訴,還請小組長提供裁決
: PT版長年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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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81.33 (07/04 06:15)
推 hateOnas:拍拍 07/0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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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art-time版版主kuo1102濫權
時間: Mon Jul 25 00:07:18 2011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申訴人ID:Rjab
: 申訴看版/版主:kuo1102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請附上溝通的時間)
: 若已溝通,請將信件、版面文章等訊息用ctrl+ x原文轉錄至本看板。
: 如下所附。
: 申訴理由:
: 1.過度刪除文章。
: 2.過度使用S標記。
: 3.未能提出合理尺度與版務管理方針。
: 4.過度理想化。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所申訴之理由,
過於籠統不明確。
板主是否有過度行使其板主的職權
(如所述之刪除文章、S標記...等板務操作行為),
從所附的證據無從得知。
「過度理想化」亦為較為模糊的形容字詞。
另外,部分證據亦為板主 kuo1102 未上任前之論述,
故不作為論述之證據。
從所附之證據,板主為依照板規處置,
有明確的尺度和板務管理方針。
故此案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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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