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第2點部分 證據提交錯誤 09/11 16:59
推 hateOnas:妳九月七號才收狀? 09/11 17:01
推 hateOnas:不是9/5號以前就告了? 這...這 一定哪裡出錯了 09/11 17:03
我應該沒必要一一解釋吧
還是你覺得我在眾目睽睽之下,偽造公文書唬人?
因為明白刑罰的嚴峻,所以遲遲難以下定決心
但在少數人濫權下,相關爭議始終懸而不決,都快一年了
PTT 使用國家資源,不能放任少數人恣意妄為
為了多數人的權益,只能選擇提出刑事告訴,這是很艱難的決定
絕非濫訟!
推 smart1988:相關證據、信件等,需以轉錄方式提交至組務板 09/11 17:19
→ smart1988:程序正確才能受理,不正確的話給幾週都不會受理 09/11 17:20
請問哪一篇申訴須要補充說明的?
若是與P55555溝通過的證據,以下列這篇為統一說明
經本人去信,P55555仍拒絕對撤銷本人與bluebe coolshit的水桶處分
已完成溝通,請組方裁決
至於有利證據部分,其懲處是不是濫權
如我批評他不配管理公共事務,這是否為可受公評之語
你若跟常人見解相同,依一般人經驗與論理法則可判定
我不曉得要附甚麼證據
你應該也不想看教科書的理論,所以就不附了
※ 編輯: pognini 來自: 49.214.214.180 (09/11 17:30)
※ 編輯: pognini 來自: 49.214.214.180 (09/11 17:43)
※ 編輯: pognini 來自: 49.214.214.180 (09/11 18:07)
推 smart1988:請轉錄板主判決文 以及所列舉之推文所在的文章 09/11 19:28
哪來的推文? 如果是指這篇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47346339.A.079.html
都說了,那是某網友將他被P55555刁難的水球寄給我
只是提出來佐證P5濫權懲處的對象不只我,還有其他網友也深受其害
這跟我的懲處有直接相關嗎?
我不會再回了,你要不要審隨你便
各位評評理,看似公正,卻一直拿旁枝末節作文章
能怪我訴諸司法嗎?
→ pognini:判決文在各申訴文本文都有,請自己看,我只是幫你整理而已 09/11 19:46
→ pognini:都附上索引網址了,請別再推拖 09/11 19:46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6.174.61 (09/11 19:57)
推 smart1988:你要無視組規三-1的話我是無所謂 反正被拖的人是你 09/11 19:54
→ pognini:判決主文在各篇獨立申訴都有,這篇是整理,搞清楚狀況 09/11 19:58
推 smart1988:要搞清楚狀況的是你 即便推文分散在許多文章內 09/11 19:59
→ smart1988:那麼就是把所有文章都轉過來 09/11 19:59
→ smart1988:組規三-1寫得很清楚,一切依組規辦理 09/11 20:38
請先一一條列、明確指出來,你所謂的程序不足部分是指甚麼
判決主文在我、bluebe、coolshit在板上的申訴文都有
至於推文,甚麼推文? 你要指明我才知道跟申訴案有沒有關聯
是否有轉錄的必要,不然與網友討論午餐吃啥的推文,也要轉過來嗎?
若是問考場的水球,那跟本人申訴案有關嗎? 該網友寄給我而不申訴
代表他不想公開,為確保其隱私,我不會轉錄到板上的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6.160.108 (09/12 12:16)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6.160.108 (09/12 12:33)
→ weedyc:這位使用者,小組長所說的「證據需要直接轉錄」用意是在於 09/13 15:30
→ weedyc:怕有使用者私自編修證據內容或是證據提交不完備。轉錄方式 09/13 15:31
→ weedyc:為 ctrl+x,把「板主判決文」、你覺得可以佐證你論點的「相 09/13 15:33
→ weedyc:關文章」、「相關信件」,都用 ctrl+x 的方式轉到本看板來 09/13 15:33
→ weedyc:,這叫做提交證據。 如果水球記錄部分包含你與其它使用者 09/13 15:34
→ weedyc:的聊天內容,先在信箱裡按 u 整理一下,如果我講的你還不懂 09/13 15:35
→ weedyc:,可以按兩下 h 呼叫小天使。 09/13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