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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同時涉及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件及小組長違規之申訴;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已逾群組板規所訂期限, 但本案同時涉及小組長是否違反站長裁定、站規等情事, 因此亦視為對小組長違規之申訴,合先敘明。 2. 雖然前板務站長 mousepad 於 #1ReeLWvv (BoardCourt) 裁定中, 曾言明; -- 即使某人不只是程序性失誤、即使某人是在申訴板有秩序干擾甚至鬧板而受水桶, 其申訴權益仍不應有任何減損, 原則上,組務人員仍應於收受其信件後代為轉貼至申訴專用板並實質處理。 -- 但對於使用者被水桶後之申訴相關辦法並無再著墨,僅提供建議; 如組務人員設定申訴人黑名單、 也將所謂"小組中相對資深之使用者"亦設定為黑名單, 則使用者之申訴案將難有下文,申訴權益亦相對遭剝奪。 群組已就此問題請 FrostMaiden 板務站長裁示 #1Z2uyOSf (BoardCourt), 節錄與本案相關之裁示與指引於下: -- 1.若因程序錯誤導致被禁言,為確保申訴權益,使用者可向小組長先行申訴,但若小組 長已黑名單該使用者,使用者得向該組負責之群組長(或代理群組長)申訴,且群組長 (或代理群組長不得拒收件),可指揮轄下小組長或板主代為轉貼,或親自轉貼。 -- 3. 經查申訴人在 L_TalkandCha 組務板之水桶應已解除, 本案因受限於本站申訴程序問題以致各方時程皆有遲滯, 但秉持"使用者申訴權益仍不應有任何減損"之精神, 應受本站申訴制度中至少一次向上申訴之保障。 群組針對本案裁定, 如使用者 finhisky 仍欲檢舉原案, 請依 L_TalkandCha 申訴檢舉規範至組務板重新提出檢舉; 若有格式不符之處, 請 QQKKQKQK 小組長告知使用者違反何項程序規定,協助完成申訴檢舉程序, 並依相關證據進行裁定。 本文轉知 QQKKQKQK 小組長、使用者 finhisky。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經推文告知此項逾期,故以8.為主要事由)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 finhisky : 申訴之小組長: QQKKQKQK : 申訴事由: : 本人於6/22在L_TalkandCha板發文 [檢舉] gossiping ubcs等板主 故意不處理造謠 : #1YiVWVYS (L_TalkandCha) (證01) : QQKKQKQK先於6/24回文要求本人於72小時內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 #1YjS8r4U (L_TalkandCha) (證02) : 又於6/25公告對本人禁言 #1YjjpmbL (L_TalkandCha) (證03) : 因本人遭禁言,無法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 故站內信QQKKQKQK溝通,表示因遭禁言,請求協助檢舉程序 (證04) : QQKKQKQK回信表示不協助轉文至板上 (證05) : 本人因此未能於上開期限內,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 QQKKQKQK遂於6/28,以本人未於72小時內依規定發文,將上開檢舉案結案 : #1YkdQaKq (L_TalkandCha) (證06) : QQKKQKQK上開拒絕協助本人轉文之行為,違反下述證07之站規(站長裁定) : (組務人員需代為轉貼至申訴專用板) : 因上開檢舉案屢遭QQKKQKQK結案、拖延,已不抱期望,原本不想追究了 : 但近日本人因遭禁言無法於該板發文申訴 : 再次站內信QQKKQKQK請求協助轉申訴文時,QQKKQKQK又不回復 : 為保障本人在該板之申訴權,因此提出本件申訴 : 請群組長依規定處理,命QQKKQKQK需遵守站規協助轉文 : --------------------------------------------- : #1ReeLWvv (BoardCourt) (證07) : 但推至極端, : 即使某人不只是程序性失誤、即使某人是在申訴板有秩序干擾甚至鬧板而受水桶, : 其申訴權益仍不應有任何減損, : 原則上,組務人員仍應於收受其信件後代為轉貼至申訴專用板並實質處理。 : 三、 如果組務人員也已經拒收其信件怎麼辦? : 本站因技術性限制,於板務部任職公務者並無法另外擁有公務信箱。 : 我個人是已經放棄信箱的隱私性質, : 但不能要求任何其他板務人員也這樣做。 : 板務人員首先也是個使用者、然後才是板務人員。 : 因此, 各級板務人員有權對任何他不喜歡的使用者設定黑名單、拒絕收信。 : 如果組務人員已將你設為黑名單、拒收信件, : 建議申訴人將申訴文委由該小組中相對資深之使用者代轉給組務人員。 : 組務人員於收信後, 應依照前述原則處理。 : ------------------------------------------------ : 8/19新增: : 有板友告知也曾遭受相同對待,並提供證據 : 尚待群組長就板規釋疑,能否於本件申訴一併附上他人之站內信作為證據? : 以便佐證小組長違反站規之行為非個案,而係通案 : 8/22補充: : 已轉錄證08至板上 : 佐證QQKKQKQK是通案性、故意違反站規 : 本件申訴證據都已提出,請群組長鑒核 -- 哈利波特一聲暴喝,二話不說唰唰唰連進三招,杖法凌厲陰狠... 佛地魔讚了一聲:好俊的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0.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1791533.A.FD9.html 補充第3點判決說明。 ※ 編輯: skyjazz (111.250.220.78 臺灣), 08/30/2022 02: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