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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您好: 以下幾點觀察回應。 ※ 引述《LBJ4 (不解釋...)》之銘言: : 感謝simonjen花費心思找出此文,剛好以下幾點可以加以證明,本人並非熟讀板規,惡意 : 鬧板之人: : 1. 我站內信給simonjen,內文是請simonjen確認是否有任何板規可以警告a13471胡亂檢 : 舉。 要是我熟讀板規,應該是直接列出a13471違反哪一條板規,而不需請simonjen確 : 認。 原信件內容:#1TiM_jWo (L_TaiwanPlaz) "關於a13471這位檢舉者,若該篇po文經你判斷後未有任何不當發文, 是否該給與a13471警告呢?" 該信件明確說出如果我判#1SlK_Wc- (Kaohsiung)無違規,則要給a13471的罰則, 若是未看過板規的人怎麼會知道有警告的懲處,可見該申述方平時是 有在看公告或是板規,又多次強調自身為"老手"對於公告或是板規不知情 卻有此表現實為不合理。另外對於 6-13 7-6 7-7 7-8 判決也在過去曾公告判決過, 並非是新規定故申述方說不知道亦明顯不合理。 另一信件觀察點:於#1ThVWald (L_TaiwanPlaz) 證據信件中標題明確的指出 最後的回應時間為72小時,恰好與組務規定 三、(2)中的72小時不謀而合, 更是證實如果有需求申述方是會看板規的。以下節錄相關內容: 標題: Re: 針對判決溝通信件,請於72小時內回覆 時間: Fri Sep 27 13:05:58 2019 #1ThVWald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2)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1SC2YwNB (L_TaiwanPlaz) : 2. 該篇推文,我實在很看不下去,所以使用ysl0927&fslove上去搭腔想幫luvyenj平反一 : 下(我不認識luvyenj),此舉動證明平常在高雄板都會使用這兩個帳號,並非水桶期間才" : 刻意"開分身帳號出來鬧板。 此點可以看出申述方於有必要之時,會將開啟多重ID帶風向,並在風向之後檢舉 申述方口中的"異己"。 以下為當時他文章中的回覆資訊:#1SlK_Wc- (Kaohsiung) 推 ysl0927 : 看不出哪裡善意提醒了,請你列出哪一項違反板規"廣 04/22 15:19 → ysl0927 : 告文"好嗎? 不要在那邊疑似什麼的,謝謝喔 04/22 15:19 推 ysl0927 : a13 一直想狡辯,把自己搞得那麼難看有比較好? 你 04/22 15:43 → ysl0927 : 窮與富沒人想知道,如果說不出來哪裡廣告文,麻煩你 04/22 15:43 → ysl0927 : 就乖乖閉嘴 04/22 15:43 推 Fslove : a13別再丟臉了…… 04/22 16:03 如此一個不熟悉板規的人會嗆人"請你列出哪一項違反板規"? 如此一個這麼"擅長使用多重ID"的人會不了解或不去了解板規運做? P.S.此處的擅長使用多重ID係指: 1.使用多重帳號帶風向 2.多次於某ID被水桶之後使用其他ID繼續於板上發言規避罰則 如此一個不熟悉板規的人會在別人檢舉之後以明確的"懲處"內容要求對檢舉方懲處? 如此一個不熟悉板規的人會在申述信恰好使用截止時間做為回信的最後期限? 以上如此多得如果會同時發生在一個無辜不小心觸法的板友身上? 我以為不然也明顯不合理。 : 3. 說明中也有提到,是因為"a13471板友揚言要去檢舉",擔心luvyenj被水桶,我才會去 : 檢舉區查看;我上站2300多次,在此事件之前,(印象中)我幾乎沒有去檢舉區推文或是檢 : 舉過其他人,應可證明我根本沒逛違規檢舉區的習慣。 如果只是擔心板友被水桶會需要寄信給板主說要去桶與自己意見不同的檢舉者? 再看一次內文: "關於a13471這位檢舉者,若該篇po文經你判斷後未有任何不當發文, 是否該給與a13471警告呢?" 以上信件內容不存在為luvyenj板友說情或是說明事情原委,僅有要求懲處a13471板友。 由以上種種的事蹟其實不難發現: 1.申述方口口聲聲說他人在追殺他,事實上是他在追殺與他意見不同的板友。 #1TiM_jWo (L_TaiwanPlaz) 2.口口聲聲說自己大方承認,事實上調查的過程中以"不實證詞回應"(Fslove)與 "不回應"(ysl0927)的態度面對,並且在告知 6-13 的懲處規範之後多次機會 仍然選擇"不以實告知",更嗆明站上IT自行查證並且於組務要求到板說明亦 不予配合。 #1TC4ArJi (L_TaiwanPlaz) #1Thh6gEd (L_TaiwanPlaz) #1TiLgr4Q (L_TaiwanPlaz) #1TC7h0wK (L_TaiwanPlaz) #1TCIJmCs (L_TaiwanPlaz) 3.口口聲聲說不熟板規,但事實上在有爭議之時以板規對嗆意見不同之板友,並 以多重ID帶風向。並且假裝自己沒被水桶過,所以不熟板規,但事實上有多次 被水桶的紀錄。另外1-3規定閱讀板規為使用高雄板的基本義務(1-3 高雄板板 規由高雄板板主共同制定後公告實施發文者發文前應詳閱板規。)說是老手卻 不知使用板之前看板規?更何況妄用此點說自己不是惡意違規?其行為令人 匪夷所思 #1SlK_Wc- (Kaohsiung) #1TheE5Me (L_TaiwanPlaz) #1S4_bGhk (Kaohsiung) 4.口口聲聲說自己善良的板友,但事實上除了以多重ID帶風向打壓有異議之板友並 多次以多重ID規避板規罰則,明確違反7-8規定,於被檢舉後抹黑板友說是追殺。 並且在詢問身分時,承認無關罰則之身分,對於涉及罰則之身分明顯規避關係。 #1TiLgr4Q (L_TaiwanPlaz) #1TC3zduP (L_TaiwanPlaz) 以上幾點觀察都說明了申述方確實符合6-13規定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 的處罰原則,而且不僅只是一項處罰原則,而是兩項處罰原則均觸犯。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61.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72015701.A.E40.html ※ 編輯: simonjen (114.25.161.185 臺灣), 10/26/2019 00: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