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neta: 嚴重違法行為 11/01 07:07
已處理
Martie: WTF不就是J3小的意思而已嗎= =
#1TkWfqs7是板務文,上面噓文是在討論用語可行性,所以基本上不罰
但"j3小"我以為是"這三小"的意思,為什麼是指男性生殖器?
還是說,台語的"小"是指男性生殖器?(先承認,板主的台語很差)
→ love121323: 粗鄙詞語 台語指男性生殖器 11/01 07:16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1/2019 08:37:20
→ love121323: 15-3 粗鄙詞語 11/01 09:12
害我看了半天,明明就是隻躲在尤加利樹後的無尾熊 =_=#
在板主看到前已修文,無處理需要!
→ love121323: 15-1 對特定族群污辱,暗指男性對只看性事 11/01 09:18
提供實際可行建議,不予處份
→ love121323: 15-3粗鄙詞語 台語詛咒他人雙親過世 11/01 12:25
所以"靠北靠母"是"哭父哭母"?
板主台語不好,先研究一下…
十分鐘內站內信板主,已依板規2-9-A幫刪
→ love121323: 15-1對特定族群謾罵 11/01 17:52
這篇是板務文,推文者意在點出如果加上"我覺得"就不罰的"不可行性"
基本上,屬於合理討論
綜上所言,不予處份
那個…是真的有"其它"這個分類(你可以按ctrl-p試試看),並非被檢舉人自創
(我也是剛剛才發現=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3:25:50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27:3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32:4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40:2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41:3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46:2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4:48:34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05:07:15
→ petitebabe: ‘小’是指洨,精液的意思 11/02 10:49
→ novagirl: 我也想回答,但又有點怕回答的太明顯會不會又被桶= = 11/02 11:30
→ novagirl: 看來版主需要惡補一下台語><... 11/02 11:31
推 wn7158: 其實我覺得不是很多人真的懂台語是什麼意思,就只是口語 11/02 12:04
→ wn7158: 化 11/02 12:04
→ wn7158: 大部分人用那兩個字,只是要表達這是什麼東西的意思 11/02 12:05
推 wn7158: 沒有上面這樣台語說文解字,10個有9個不會知道,其實在講 11/02 12:07
→ wn7158: :這是什麼精液 11/02 12:07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2/2019 20:50:27
→ devilpei: 版規15-1 11/03 10:12
(待處理)
已處理
已處理
已處理
已處理
→ ytwu: 很渣」,板規15-1 11/03 17:45
(待處理)
→ ja11s4o1n7: ,請移送帳號部。 11/03 18:57
已有不明神人處理 @@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3/2019 23:32:4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3/2019 23:39:1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3/2019 23:43:56
→ PttCraft: "我仍慶幸我沒有和他有婚姻和小孩" 無婚姻狀態也非婚前 11/04 09:13
→ s910443ttw: 沒結婚無婚姻點 11/04 09:36
已處理
已向小組長申請查帳,已結案(分身+本尊水桶,雙雙退註)
推 Agneta: 代po從朋友改表哥 再改成弟弟 目前再次修改為兒子 跳躍幅 11/04 12:56
→ Agneta: 度過大 明顯不真實 是否是故意鬧版行為 11/04 12:56
已處理
→ longya: 為 11/04 21:1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5/2019 05:53:24
推 Dolores10: 先別打草驚蛇,但我會有意無意警告他如果去日本風俗店 11/04 20:50
→ Dolores10: 的嚴重性,被發現絕對要剁掉、然後離婚&分光他所有財 11/04 20:50
→ Dolores10: 產,這種還算在預謀階段的,攤牌他一定打死不認 11/04 20:50
檢舉人應是檢舉推文中的"剁掉"(重傷害罪) (如有劃錯重點,再請告知)
但原文是: 我會警告他:"如果去日本風俗店…,被發現…剁掉…然後…"
故被檢舉人是在建議(夫妻間的)"話術"而非"行為",難稱"嚴重"違反法律
綜上所言,不予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5/2019 05:58:38
推 traman: 但也算恐嚇罪吧 11/05 06:33
→ traman: (我猜 11/05 06:34
推 longya: 我覺得有教唆之嫌 再加上樓上說的恐嚇 11/05 07:08
推 SeedDgas: 所以假設以後說:我會警告她 "如果除夕回娘家...被發現. 11/05 08:07
→ SeedDgas: ..殺你全家..." 這樣也會被當成話術不處分嗎? 11/05 08:07
推 traman: 桶了可能會被說文字獄 不桶 以後的人都照樣造句 還真不好 11/05 08:19
→ traman: 辦 11/05 08:19
→ novagirl: 可能是建議原PO跟夫妻間對話建議另一半的差別吧 11/05 11:28
→ novagirl: 夫妻之間談話是他們的事,但版上回文不能建議原PO犯罪? 11/05 11:28
→ novagirl: 後者的確有教唆的感覺 前者只是夫妻間自己在講 11/05 11:29
推 traman: 問題恐嚇罪就是靠對話 11/05 14:05
→ hotaka: 如果以恐嚇罪來說,是不是能主張心生恐懼的只有D大的先生 11/06 00:50
→ hotaka: ? 11/06 00:50
推 traman: 我剛特別回去看一下國考哥被桶那篇 你是說鼓吹違法就桶 11/06 01:57
推 traman: 如果要當事人才能主張 那可能就要把阿緯放出來了 11/06 02:18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6/2019 10:31:2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6/2019 12:25:36
已處理
推 susanna026: 覺得 成年人 如果旁人有什麼建議 當事人有判斷能力 11/06 14:42
→ susanna026: 怎麼能 動不動 要進水桶呢?國考哥應該放出來+1 11/06 14:42
請詳板規19-2,若欲建議修改板規
請開"板務文"提出明確建議
經查詢被檢舉人在本篇推文,只有以下兩句:
推 cjy0321: 還有本丸千金
→ cjy0321: penissucker邏輯有洞嗎
查無違反板規15-3可能,判斷應是要檢舉板規15-1的"人身攻擊"
但,此板規"限本人檢舉"(penissucker),檢舉人不符資格
綜上所言,不予處份
→ Agneta: 的文章,且版主多次詢問,有時回覆已婚、有時未婚、有時是 11/07 11:34
→ Agneta: 未婚妻、有時已訂婚。 11/07 11:34
推 traman: 在婚與不婚之間 11/07 16:46
無婚姻點,已處理
推 SeedDgas: 遇事不決,量子力學 11/07 17:16
→ lumpfish: 量子力學到底是什麼意思? 11/08 00:10
→ lumpfish: 不過剁掉這種我覺得該桶啊~(抖) 11/08 00:19
如果是鼓吹/建議 "剁掉"這個行為,100%該桶
但被檢舉人是提供"夫妻間可能話術"(接下文)
→ hotaka: 我對桶不桶剁掉沒意見,只是對恐嚇罪的成立要件的疑問 11/08 01:05
→ hotaka: 教唆是比較沒疑問 11/08 01:06
是的,本案被檢舉應是檢舉人有以下疑慮:被檢舉人教唆原原po進行恐嚇罪
但,被檢舉人建議的是"夫妻間對話"的一部份,
整體而言,難讓聽者認知到真的會有"被剁掉"的可能性,故難成立"恐嚇"要件
綜上所言,不予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8/2019 05:43:51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8/2019 05:56:59
噓 hinghtlimit: 這話術不就是威脅嗎=.= 11/08 11:24
是建議老婆去威脅老公沒錯
而只是"威脅"不達板規19-2的"鼓吹嚴重違法行為"標準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8/2019 12:21:41
→ love121323: 15-3 粗鄙詞語 11/08 17:49
→ love121323: 台語指與和別人母親發生性關係 11/08 17:49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9/2019 10:41:40
那個…在板主看到前,他補齊50字心得了
分類為"新聞"有問題,這是板主權限,我幫他改了
推 SeedDgas: 看來以後套用話術都能解套,所以說嚴重違法標準是什麼? 11/09 20:1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09/2019 20:17:54
→ love121323: 1-2 無自身婚姻點 11/11 12:23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11/2019 13:04:31
推 lammin: 我11/6的檢舉已待處理很久了 11/12 10:08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16/2019 03:59:40
非故意刪除,原po已自行貼回
→ love121323: 違反板規7 婚前定義,文中未表明已訂婚 11/16 18:32
已處理
推 norikko: 1TqRy5K6 cigxm 6/28已以站內信向marra板主表明已婚,十 11/18 07:43
→ norikko: 一月卻發布多篇未婚妻/女友內文,明顯亂板 11/18 07:43
已請被檢舉人注意,用詞務求正確真實
→ oy2106: ur.com/uXBl8ev.jpg 11/20 09:26
已處理
已處理
已處理
→ GaNH3: 版規代碼17 11/20 12:12
這應該還好,多的是人這樣做(閒聊區也不少)
基本上,只要沒有違反其它板規,就是當沒看到,頂多做個參考,但不會排入處理議程
目前板規文前面只有兩件,一件是seed大的問題二,另一件是u大的檢舉方式
=> 這兩件我有放在心上,會找時間處理,其它沒發板務的,不打算理會
啊!還有一件建議"強硬規定不可說明性別",這我覺得不可行,會再發文回應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1/2019 04:36:32
已處理
噓 greedX: 原來是高加索浪漫啊 是在亂教啥? 妳運氣好罷了 如果原原p 11/20 00:40
→ greedX: o的老公認為刷卡是等價交換 認為錢就可以解決 那原原po往 11/20 00:40
→ greedX: 後不用活了 11/20 00:40
噓 greedX: 噓要妳同意? 妳誰? 這經歷就是爛啊 "我先生個性強勢,又 11/20 01:12
→ greedX: 沒耐性,在工作上也是做決策的人,講話很容易就用下指令 11/20 01:12
→ greedX: 的方式, 11/20 01:12
→ greedX: 一開始搬到他的國家,我語言能力沒那麼好" 笑死人 語言能 11/20 01:12
→ greedX: 力沒那麼好 這樣是溝通幾點的 這種狀況下敢辦到對方國家 11/20 01:12
→ greedX: 不是高加索浪漫是什麼? 11/20 01:12
→ greedX: "付出代價不一定是要刷卡啦,不煮飯、不給他碰、自己出門 11/20 01:12
→ greedX: 玩兩天都可以" 可悲成這樣 對方大前提就是沒把妳當一回事 11/20 01:12
→ greedX: 了 教一堆迂迴戰法 是要搞得多低下 忘了說 原原Po對到的 11/20 01:12
→ greedX: 是台男 不用這麼委屈 11/20 01:12
噓 greedX: 笑死 一堆說崩潰的是多羨慕嫉妒狠別人的洋X老公 語言能力 11/20 10:27
→ greedX: 不夠好還敢又搬又嫁 不是欠噓是啥? 對方已經用凶狗的態度 11/20 10:27
→ greedX: 在眾人前大小聲 還在那邊"刷卡啦,不煮飯、不給他碰、自 11/20 10:27
→ greedX: 己出門玩" 自己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喔? 活該被人看不起 這 11/20 10:27
→ greedX: 不是廢文是什麼? 至於那些動不動愛說別人崩潰噓的啊 說什 11/20 10:27
→ greedX: 麼對象很糟糕啊 甚至什麼"講英文的老公"這種 只能說可悲 11/20 10:27
→ greedX: 喔 台男/女的水準就是被這種咖小拉低 不能就事論事 可憐 11/20 10:27
噓 greedX: 論述能力差到只會跳針崩潰 連個屁都擠不出來 夭壽可憐又 11/20 12:55
→ greedX: 可悲 樓上有人說了正確觀念 對方不在意錢 也不在乎煮不煮 11/20 12:55
→ greedX: 飯 做不做愛 那你搞這些是有個毛用 讓對方更看不起妳 或 11/20 12:55
→ greedX: 者更加認為他的惡行已經透過妳這些事等價交換了 這樣叫溝 11/20 12:55
→ greedX: 通? 也不要看到高加索浪漫就見獵心喜啦 這種鬼遮眼的婚姻 11/20 12:55
→ greedX: 沒有更好的名詞來形容了 11/20 12:55
噓 greedX: 笑死 一堆跳針仔完全沒辦法就是論事 如果這篇是台男更要 11/21 00:44
→ greedX: 噓 普遍台男都要當台女的狗了 還能嫁這種 更要噓 跳針仔 11/21 00:44
→ greedX: 拿出點論述啦 高加索浪漫又搞得自己像寵物 不可悲? 11/21 00:44
噓 greedX: 樓上跳針仔不鳴則已 一噴笑死人 「做一些對方會有感覺, 11/22 15:34
→ greedX: 不喜歡的事情,但又不會誇張到在雙方不能接受的範圍內」 11/22 15:34
→ greedX: 「讓對方因此體會到自己帶給別人不舒服的感覺」公眾場合 11/22 15:34
→ greedX: 在伴侶熟人的面前被狗幹 咆哮狗幹 原來是馬景濤啊 我還 11/22 15:34
→ greedX: 以為是精神病患呢 結婚搞得自己如此謹小慎微 是有多作賤 11/22 15:34
→ greedX: 自己? 11/22 15:34
→ lammin: 11/6 檢舉未果, 11/12 提醒未果, 故再次提醒 11/21 15:35
已處理,抱歉處理不夠及時
→ idoit: 性別,婚姻狀況不同 11/21 21:32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3/2019 12:58:2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3/2019 13:00:22
已處理
已處理
→ irasyaimasei: ? 11/24 14:12
==整理全數被檢舉人該篇推/噓文如下==
噓 Rosso: 根本沒發生車禍說自己車禍 妳這種誠實的習慣想必另一半也
→ Rosso: 很厭煩 由這件小事推論您可能為抓馬系畢業生 另一半懶得理
→ Rosso: 妳甚至想躲妳完全可以理解
噓 Rosso: 跟這種女生結婚真的很衰 閒在家沒事找另一半麻煩 熬夜加班
→ Rosso: 假日只能吃早餐店 不如單身
噓 Rosso: 「連噓攻擊娶我很可憐」as your wish
==
尚屬本板可接受之評論範圍,故不予處份
已處理
已處理
(待整理)
這還好啦!算是"氣急敗壞",還不到亂板地步
→ newcici7777: 搜尋我個資 11/24 15:44
(待整理)
→ anitgirl: AllTogether 2017/08/17 徵男 現在在版上宣稱小孩三歲 11/24 15:49
→ anitgirl: 時間軸不符.. 11/24 15:50
處理中…
(AllTogether文確實曾經存在,但現已刪除;
也就是說,目前證據來自pttweb這個未被ptt站方所認可的網站
不確定是否可以根據pttweb資料做為裁罰証據;詢問站方管理階級中…)
→ newcici7777: 搜尋我個資及照片 11/24 16:06
→ newcici7777: 搜尋我個資及照片 11/24 16:13
→ newcici7777: 億測我出軌,並無證據,不實言論 11/24 16:37
→ newcici7777: 應該是15-4 11/24 16:44
→ newcici7777: ,cool10528,anitgirl 板規 15-5 11/24 16:54
→ newcici7777: 憑空臆測我共用帳號,但無實質證據 代PO徵友文並非共 11/24 16:54
→ newcici7777: 用 11/24 16:54
→ newcici7777: 未經同意公佈他人之照片 11/24 17:06
(待整理)
→ newcici7777: 回文無關主題 11/24 17:11
(待整理)
→ temvvjin1: 是媽蟲算不算違反版規? 11/24 18:37
→ Agneta: 上面有人檢舉了 11/24 18:39
已處理
→ novagirl: 第一次看到同一個ID這麼高頻率的檢舉 11/24 19:11
→ newcici7777: 憑空臆測我找第二重,人身攻擊 11/24 20:03
→ newcici7777: 第二春 11/24 20:03
→ newcici7777: 憑空臆測我找人補貼,明顯帶有其他意思 11/24 20:09
→ newcici7777: 憑空臆測我要外遇 11/24 20:12
(待整理)
→ vicky75: 妳說別人貼了「妳的照片」,好奇妳在歐兔的照片有順利徵 11/24 20:31
→ vicky75: 到男嗎? 11/24 20:31
推 Rosso: 過往發文被翻出=有憑據;根據憑據所作的動機推測=臆測,綜 11/24 20:36
→ Rosso: 合以上叫做有憑據的臆測,我的看法啦。 11/24 20:36
→ newcici7777: 我已經說我是代PO徵友並非我本人,一堆人硬是妨礙名 11/24 20:44
→ newcici7777: 譽,版主不處分 看來我要去警局一趟 11/24 20:44
妳當板主是7-11?24小時全年無休?=_=#
→ sky2001: 當版主是你家菲佣喔 不對 比菲傭還慘 還沒錢拿 11/24 21:01
已處理
→ katehsu26262: 想問如果是代徵友,那資料都是友人的,為何又瘋狂 11/24 21:09
→ katehsu26262: 檢舉「個人」資料及照片? 11/24 21:09
→ katehsu26262: 好奇到底氧氣版照片是誰? 11/24 21:10
→ newcici7777: 未經他人同意公佈相簿,網址等等以不能確定該使用者 11/24 22:11
→ newcici7777: 真實身份 11/24 22:11
這位大大,被檢舉人貼的連結,是妳(檢舉人)的文章啊!
所以,檢舉人是想檢舉自己在該篇文章中,公布自身相片嗎?
就算妳要檢舉自己,但該篇貼文是在AllTogether,而非貼在本板
請至該板檢舉,本板板主無法跨板裁罰 =_=#
唉!有點不忍心,來提醒一下:
pttweb是個連ptt官方都很頭疼的化外之地,被它備份的文章,誰都刪不掉是沒錯,但…
妳當初貼的文中圖片,用的是imgur的連結,這個帳號妳總可以自行控管
妳就去自己的imgur帳號,把這三張圖刪了,不就誰都看不到了? =_=#
→ novagirl: 看不下去...AQ貼的是ptt的截圖.請問ptt是你個人的網站嗎 11/24 22:16
推 Misiasuu: 她就不懂站規、板規啊(攤手 11/24 22:20
→ Misiasuu: 不懂所以也不懂貼ptt截圖跟個人相簿檔案之差別 11/24 22:21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2:45:0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2:49: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2:53:1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2:58:4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3:19:2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3:41:1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4:41:24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4:47:44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5:26:05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05:27:02
推 isaacc: 請問零錢文滿20篇之後,被換個貧窮文重現江湖,這樣OK嗎? 11/25 09:0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12:34:21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5/2019 17:01:49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6/2019 04:54:1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6/2019 04:57:4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11/26/2019 05:11:41
→ ja11s4o1n7: 另外多重帳號+違規看是否能移送帳號部審查 11/29 13:52
→ Agneta: 這id是男的 而且是喝茶吃魚支持者 11/29 12:20
→ Agneta: #1R1byymq (marriage) 11/29 12:21
噓 ja11s4o1n7: 你每天都發5 6篇文,看不出來你多忙 11/29 13:34
噓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Xls3P3Z.jpg 11/29 13:36
噓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sodK0UD.jpg 11/29 13:38
→ ja11s4o1n7: 是共用帳號還是反串? 11/29 13:38
→ ja11s4o1n7: 你在西斯的文章很精彩喔~ 11/29 13:38
發文支持喝茶吃魚(在無嚴重違法的前提下),或是在它板常發廢文,都不違反本板板規
上面資料,也沒有共用帳號或是反串的實証吧?!
→ ja11s4o1n7: 哇,越抓越多,你到底幾個分身啊? 11/29 13:41
→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5XDLmN0.jpg 11/29 13:41
→ ja11s4o1n7: vava5566=yaya6655=fine5566=vava5566 11/29 13:42
→ ja11s4o1n7: 一個人要管這麼多帳號,難怪沒時間玩樂 11/29 13:43
→ ja11s4o1n7: 真是辛苦了 11/29 13:43
為什麼這張登入ip圖,可以100%推導到所有id都是同一人,我也是無法理解
(總共是三個id,沒錯吧?! vava5566=yaya6625(這你打錯了)=Fine5566)
再者,站方同意每個人可以合法擁有五個不同id
所以,就算這三個都是同一人,別說板規無法管,也不違反站規
→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rMbQIhG.jpg 11/29 13:44
→ ja11s4o1n7: 還要利用時間找小三,真忙 11/29 13:45
找小三,一樣不違反板規 =_=#
我是板主,不是板友的老婆/岳母/岳父…
所以,就算上面三個id真的是同一人
假設他找小三也屬實,但"性別"/"婚姻狀況"(徵友文也沒說自己未婚)/"時間軸"並無不同
也不違反板規17-5啊!=_=#
推 ja11s4o1n7: 板規2-1/2-5/2-8 11/30 00:59
已處理
已處理
(待處理)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12/09/2019 02:39:57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12/09/2019 05:40:23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12/09/2019 06:01:15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12/10/2019 0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