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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台大心裡系趙儀珊老師的實驗 時間、地點:至少2018年間有、台大心理系 不當行為簡述: 前情提要 PT板前兩天我首先有因為看到一篇沒寫清楚的徵人文 #1U2iKlPj (part-time) 然後我在ntu板有看到另一篇徵人文 同作者 差不多內容 #1U2O0zOb (NTU) 內容是趙儀珊老師的課底下的學生的研究,勾起我內心不堪的回憶 故po文 #1U2jAk6h (part-time) 提醒大家 小心參加這位老師的騙人實驗可能會身心受創 我同時也有在ntu板po文,有一位自稱我當初參與的實驗主持人同學回文了 另我也有接到板友的信,是揭露趙老師實驗不當的情況以及他申訴的後續 在板友的同意下我也有在ntu板po文 這邊幫pt板板友做一個整理(按照po文時間順序),有簡略說明,但詳情還是請看原文 1. 我在pt板及ntu板po文 內容是我自身參與被誣陷的實驗 詳 #1U2iKlPj#1U2O0zOb 大致上就是徵人文說要做 A 實驗,但其實他們要做的是 B 實驗 A 實驗聽起來不難也不危險 B 實驗卻是先簽個假的受試同意書 之後要在一個受試者不熟悉的地點讓受試者被三位主試及陌生人誣陷、攻擊、恐嚇 讓受試者心生恐懼...而且並不知道這一切都是實驗的內容(當然也無法中止) 最後主試者會道歉說剛剛一切都是假的,我們實驗就只是想看看你的反應 然後再簽一個真的受試同意書,並要求你對實驗內容保密 該文有心理系同學 g81915 噓文,說: 「只有通過倫理審查的研究才能招參與者,懷疑的話可以自己去REC那邊查」 還有另一位台大同學 Deception 噓文,說: 那是社心研究常用的Deception方法= = 2. kevin619008板友在ntu回文 詳 #1U2ml6Mt (NTU) 板友說這是他的碩論,強調他有通過倫理審查,實驗目的不是看你被誣陷的反應, 而是看你身為被害人,在加害人道歉時的反應 前面的假實驗徵人以及實驗內容都是cover story 是偽裝 然後kevin619008說,他實驗開始前有「強調」受試者可以隨時停止實驗 然後kevin619008說,他實驗後有說清楚,也有確認你情緒已恢復 然後kevin619008致歉可能當初沒說清楚或哪裡沒做好,真的很抱歉 3. 我在該板友回文底下推文, kevin619008 修文回應 我推文表示我們不會知道這個被誣陷是實驗的一部分,不可能中間要求實驗終止。 kevin619008板友修文回應說:為了看到你真實反應我當然要騙你啊xd 我知道你會錯愕和不知所錯,但如果你要中止的話我們真的會中止的! 所以我想來瞭解你到底哪有問題,我收了一百多個受試者就你po文可能真的有疏漏吧 心理系同學 pig8409 推文:看來研究這題材真的滿有意義的 4. 跨年夜我接到板友們的信,po新的文內容是趙老師另一實驗,詳 #1U34ElMn (NTU) 另一實驗是假受試者會勾引真受試者寫試卷作弊,之後舉發你,讓你被「審訊」 另一板友覺得這實驗非常不舒服,但反應後主試者的回應是我們有通過審查 你有問題的話去找倫理審查委員會投訴啊 這位板友很猛,花了半年去投訴... 趙老師有和該板友說: 我得知很多參與者表示實驗很好玩,所以有可能因此忽略了您接受事後解釋時的感受 這篇文底下還有一些板友有回應,都蠻有意義的 5. kevin619008 最後一篇回文,詳 #1U37eJ-B (NTU) 總之很抱歉,當初我和老師沒覺得會有如此影響與傷害啊,國外也有類似的研究啊 然後和老師討論,嗯可能未來我們會暫停這類研究 (哪類研究?老實說我看不太懂) (啊你碩論不都寫好了...) (只是暫停而已啊...) --- --- --- 首先我是覺得,我不是心理系的人也不是做研究的人,不知道此累欺騙是否是學術上合理 甚或必要? 但以一個好奇去參加實驗/缺錢去參加實驗/或不論任何原因參加實驗 的角度 我覺得這樣被欺騙去了之後被傷害,而且無法中斷、中止、終止 真的很不理解怎麼可以這樣?(然後受試者費還很少XD) 不知道板友有沒有看過監獄實驗的文章或電影,那實驗至少進去的人還知道自己在幹麻呢 (雖然大概不知道會變得如此恐怖就是了)(但至少他們知道是在實驗中) 但我遇到的情況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實驗中啊。 然後我參加的實驗也不少了,也不只心理系的 我個人印象中決大多數(或全部)實驗者都會告訴我你不論任何原因都可以中離 這應該是標準程序吧,原來的實驗我是覺得沒有什麼特別強調啦 然後我想,說真的,會有時間心力去投訴的人我想並不多吧 哪怕有時間心力,你身家資料主試者方那邊都有,你有勇氣去吹哨嗎? 誰知道會不會勞心勞力卻失敗,一場空,搞的自己更不爽 或是會不會揭露之後被告違反保密條款還是怎樣 所以總之是提醒板友注意,參加實驗小心自己的權益與身心安全... 最後黑特該位趙老師,事情發生只會讓研究生出來頂缸發個不痛不癢的抱歉文 什麼實際行為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46.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77935399.A.8C6.html bruce333:轉錄至看板 NTU 01/02 11:24
michelle230: b大,我覺得您引述的k大的說詞與他原本的語氣有出入 01/02 12:39
michelle230: ,身為旁觀者覺得應該要反映一下這點讓您知道。 01/02 12:39
michelle230: 另外很好奇您怎麼確定哪些版友是心理系的XD不過這個 01/02 12:41
michelle230: 比較枝微末節啦 01/02 12:41
michelle230: 另外我覺得b大能夠說出來真的需要勇氣,說出這件事也 01/02 12:42
michelle230: 很有意義,謝謝你。 01/02 12:42
嗯嗯謝謝你 我去回顧了一下大概知道你說的是哪邊 不過我就是一路憑我自己感覺打的啦 的確是有可能和他意思不一樣沒錯 另心理系的部份是稍微看一下過往po文 我老實說當初本來就很生氣有想po文的但真的不敢 現在也是過了很久才稍微有點勇氣的 ※ 編輯: bruce333 (118.169.46.199 臺灣), 01/02/2020 13:26:24
angel07: 這篇比上篇清楚多了 01/02 16:38
nanpyn: 較特殊的實驗為避免實驗者揣測而影響結果確實需先欺騙, 01/04 12:30
nanpyn: 但實驗後必須告知並徵求同意。 01/04 12:30
nanpyn: 感覺實驗者在程序上處理失當了 01/04 12:31
nanpyn: 因此,事前欺騙其實有必要但過程當中與事後需讓受試者有 01/04 12:32
nanpyn: 選擇的權利。 01/04 12:33
nanpyn: 簽假的同意書是因受試者尚未得知真相故不能簽真的, 01/04 12:35
nanpyn: 等到實驗後受試者得知真相,方能徵求同意簽真實的同意書。 01/04 12:35
nanpyn: 若實驗者在實驗後揭露真相後並讓受試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01/04 12:36
nanpyn: 意即受試者能夠拒絕提供實驗結果、拒絕簽署真實的同意書 01/04 12:37
nanpyn: 那麼就屬合理範圍。不過,個人覺得應該要提供心理輔導之類 01/04 12:38
nanpyn: 或實驗說明的後續服務吧,讓受試者明白自己受苦是有意義的 01/04 12:38
nanpyn: 再者,實驗者應該在實驗過程中有中途休息時間, 01/04 12:40
nanpyn: 藉機詢問受試者想繼續參加或是中斷實驗, 01/04 12:41
nanpyn: 否則受試者根本不知過程當中何時能提出中斷。 01/04 12:42
nanpyn: (因為雖然知道可隨時,但社會人會考慮時機而遲疑。) 01/04 12:43
Sipaloy: 這件事情根本上實驗團對就無法處理.. 01/04 14:54
Sipaloy: 心理創傷真的是最微不足道的傷害了 01/04 14:54
Sipaloy: 如果我作為受測者,在實驗過程當中因為被污衊 01/04 14:54
Sipaloy: 而憤怒地取出背包裡的洛陽鏟把人打死 01/04 14:54
Sipaloy: 請問一下實驗團對到底要如何善後.. 01/04 14:55
Sipaloy: 有配置心理師、安全警衛跟適當戒護工具嗎? 01/04 14:55
Sipaloy: 後續的法律行動有經費補償嗎? 01/04 14:55
Sipaloy: 實驗內容一定沒有照倫理審查時候的方式作 01/04 14:56
Sipaloy: 事前審查一定跟現場的狀況不同... 01/04 14:56
Sipaloy: 這根本就是超嚴重的倫理瑕疵 01/04 14:57
Sipaloy: 而且這些後遺症目前看來都不可逆 01/04 14:57
nanpyn: 認同過程瑕疵甚多。 01/04 16:49
nanpyn: 會引起負面情緒的實驗應當更謹慎才是。 01/04 16:50
lyt40: 好可怕的實驗啊!拍拍,最討厭加害者對被害者說大道理,然 01/04 21:52
lyt40: 後一句對不起就想解決 01/04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