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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信檢舉內容已私信轉寄兩位板主 另外同樣再轉BoardCourtswattw說明: 然而,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也為了更明確區分、尊重站內各部門權限,經過與 帳號部溝通討論後,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 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 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若板主仍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範圍,以簡易方式自行認定多重帳號並加以處分: 1)由於板主該行為仍屬#18CI8fbq (ID_Multi)中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故 原則上該板主不視為違反站規、原則上小組長/群組長不受理相關檢舉; 2)一旦該處分受到「受處分人」的申訴,受理申訴之小組長/群組長應立即將 相關所有帳號移送帳號部查詢該批帳號是否為多重帳號; 3)板主原處分僅限於未受申訴時有效,一旦受到「受處分人」(之一)的申訴 ,於小組長/群組長依前述(2)移送帳號部後、帳號部公告查詢結果前,小 組長/群組長得(ㄉㄜˊ)裁定暫停執行原處分。 這次比上次單純許多 就以簡易方式,板務自行認定多重帳號,依板規現有相關板規處置 板友若認為自己非分身,可自循申訴模式後續送帳號部處理 將處理的違規內容如下: 1.#1Rx_VLCd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轉文] 余英時:60年來大陸人文學界一片荒涼 時間 Sat Nov 17 19:13:23 2018
bulls0722: 外商進入印度就是這樣:各邦黨派不同稅不同 不聽中央11/17 22:11
bulls0722: 各黨都要求賄絡11/17 22:12
bulls0722: 廢個鈔如此困難11/17 22:13
bulls0722: 北伐成功的ROC只是形式上的統一 閔變中原大戰表示: 11/17 22:14
jackliao1990: 二戰前中國很難改革開放成功 因為有不平等條約 11/17 22:15
jackliao1990: 光是關稅就不可能讓當時中國大賺外匯平衡逆差11/17 22:16
jackliao1990: 沿海港口都是別國控制 怎麼開放? 11/17 22:17
jackliao1990: 各種戰爭賠款也束縛著中國經濟 11/17 22:17
jackliao1990: 領事裁判權 只要有糾紛都判外國公司贏 跟今日中國法 11/17 22:18
jackliao1990: 院各種判外國告侵害專利敗訴 形成強烈對比 11/17 22:19
推文時間相近,認定為刻意切換帳號推文, 違反以下板規,警告一次。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2.#1RqwxA8f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看板 historia 標題 劉邦是個很孬的混蛋(相關議題) 時間 Sat Oct 27 08:18:13 2018
bulls0722: 項羽封王就是靠自己實力而非信義啊10/27 10:00
bulls0722: 都照著弱肉強食原則野蠻 你跟我講有信義XDDDDD10/27 10:01
bulls0722: 沒文明沒信用 你跟我說跟劉邦半斤八兩XDDDDD10/27 10:02
bulls0722: 連野蠻的黑道都不會這麼沒原則 10/27 10:03
bulls0722: 果然沒出過社會的學生會發這種文 覺得背叛自己主管沒差 10/27 10:04
jackliao1990: 項羽就是呂布啊 武力很高政治是白癡一個10/27 10:15
jackliao1990: 你軍事再強終究會因為沒信義眾叛親離10/27 10:16
jackliao1990: 沒信用沒道義的主子 誰會想在他底下做事?10/27 10:17
jackliao1990: 打仗燒殺擄掠 百姓哪會支持他? 10/27 10:18
jackliao1990: 劉邦是混蛋 但他至少知道要忍要演一下 基本道義要有10/27 10:19
jackliao1990: 一個進咸陽 跟百姓約法三章 一個進咸陽放火搞破壞10/27 10:20
jackliao1990: 你是百姓會支持誰? 哪個比較有信義一目了然10/27 10:20
bulls0722: 還天真以為諸侯沒意見xdddd 項羽這種方式就是叢林原則10/27 10:29
bulls0722: 他的方式就是承諾信任都是屁 完全靠弱肉強食10/27 10:30
bulls0722: 諸侯忌憚項羽的武力而不是他的信義好嗎XDDDD10/27 10:32
bulls0722: 他會眾叛親離的另一原因是他根本不聽下屬的意見10/27 10:33
bulls0722: 根本不是因為他的要求太高10/27 10:33
jackliao1990: 項羽那叫以暴力服人不是以德服人10/27 10:50
bulls0722: 人家要你有羞恥心 你當成悔辱XDDDDD你真有教養10/28 20:30
bulls0722: 書念再多 沒教養 人人喊打10/28 20:31
bulls0722: 陳水扁馬英九 台灣只有念台大的罵他們嗎?10/28 20:31
bulls0722: 寫錯字的人不能講你?沒教養你上台大醫科也被瞧不起啦10/28 20:33
bulls0722: 侮辱人會觸犯法律 寫錯字會嗎? 惡毒程度完全不能比10/28 20:35
bulls0722: 惱羞就可以招呼別人母親 還認為自己不用道歉ˇ10/28 20:38
bulls0722: 人家要你有羞恥心 完全沒有錯10/2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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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T大若覺得不爽 真的可以告下去XDDD 原PO已經觸法10/28 20:46
jackliao1990: 到時候就要勞煩原PO去法院解釋一下10/28 20:47
切換不同帳號超推共13行,5噓,依以下兩條板規處理,警告兩隻: 第 5 條 多噓與推文行數限制 單一使用者禁止對同篇文噓文超過三次。 推文不得超過連續十行。 推文違反,警告。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3.#1RrEbYcJ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劉邦是個很孬的混蛋(相關議題) 時間 Sun Oct 28 06:40:31 2018
bulls0722: 殺友軍共主這麼大的事一定要先問過上司 什麼人不該10/28 10:42
bulls0722: 殺上司本來就該指示10/28 10:43
jackliao1990: 你的護航也都是你的猜測啊 殺友軍共主那麼大的事10/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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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不先問過上司項羽這人我可以殺嗎 合乎邏輯?10/28 10:56
jackliao1990: 項羽事後有責備英布他做錯嗎? 沒有10/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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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即使項羽默許任由下屬亂搞 他也有責任也有錯10/28 10:58
用兩個帳號在同篇文章底下與板友論爭,違反以下板規,警告一隻: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4.#1RqS4xNS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問卦] 對歷史感興趣的人 時間 Thu Oct 25 21:12:24 2018
jackliao1990: 樓上 我覺得殺自己人比較背棄信義10/26 09:26
jackliao1990: 比方說蔡英文幫柯文哲幹掉馬英九 馬英九是邪惡一方10/26 09:26
jackliao1990: 馬英九跟柯文哲沒有道義關係 幹掉他不會沒信義10/26 09:27
jackliao1990: 可是蔡英文跟柯文哲是同一方 蔡英文幫過柯文哲10/26 09:28
jackliao1990: 這是柯文哲反過來幹掉蔡英文 就是不講道義啊10/26 09:29
jackliao1990: 這時10/26 09:29
jackliao1990: 子嬰是六國共同敵人的領袖 幹掉他是應該10/26 09:30
jackliao1990: 但是義帝是六國共主 幫過六國10/26 09:31
jackliao1990: 兔死狗烹 背叛還殺掉自己主人 違反盟友的約定10/26 09:33
jackliao1990: 這種人別跟我說講信義 當他主人盟友真是倒楣10/26 09:35
bulls0722: 例如黑道講道義就是要一言九鼎啊 殺敵人ok但是背刺自己10/26 09:38
bulls0722: 主人 違背自己諾言沒信用 這種人在江湖就是沒道義10/26 09:39
bulls0722: 這種人在江湖都混不久的10/26 09:40
bulls0722: 劉邦殺項羽當然OK啊 是項羽自己先背叛自己主人的10/26 09:44
bulls0722: 當初六國諸雄約好的 結果項羽沒有信用還殺掉六國盟主10/26 09:44
bulls0722: 此時項羽是理虧的 劉邦當然有那個道義討伐叛徒10/26 09:45
用兩個帳號推文,時間相近,連續推文10行+6行,認定切換帳號迴避板規 違反以下板規,處警告兩隻: 第 5 條 多噓與推文行數限制 單一使用者禁止對同篇文噓文超過三次。 推文不得超過連續十行。 推文違反,警告。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5.#1Rrn8hbq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劉邦是個很孬的混蛋(相關議題) 時間 Mon Oct 29 21:59:04 2018
bulls0722: 講過了 英布是項羽下屬 項羽一定有責任要擔逃不掉10/29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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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s0722: 事後項羽有懲罰英布嗎?沒有 還讚賞他10/29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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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s0722: 以項羽的政治智商 沒謀略的人的確有可能10/29 22:05
jackliao1990: 沒人說項羽打仗很爛啊XDD但他的政治智商是零10/2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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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他政治上的判斷都是蠢蛋級的 會笨到暗殺懷王不意外10/2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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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這裡有人說他打仗不行 他不就呂布那種人嗎?10/29 22:10
jackliao1990: 這裡有人說他打仗不行? 他不就呂布那種人嗎? 10/2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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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對啊 連你也知道他不知道誰該殺XDDD10/2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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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ao1990: 有勇無謀的人就這樣啊XDDD10/29 22:12
jackliao1990: 你都覺得他不殺劉邦很蠢了 還期待他對懷王有謀略?10/29 22:13
以不同帳號推文營造網路聲量,依照以下板規處理,警告一隻: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6.#1RsmC9K- 作者 a00080245 (Akon) 看板 historia 標題 [公告] Justsad,bulls0722,Hartmann,ted781120 時間 Thu Nov 1 21:43:34 2018
jackliao1990: ^_^11/02 11:00
檢舉人檢舉違反以下內容: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這則檢舉,由於我對公告底下推文的原則是盡量寬鬆不罰 所以這則我有點猶豫 但考量前面幾個違規都是警告,加上一個水桶似猶可接受,也避免問題 判決兩帳號皆水桶兩週 若有不同考量請再給予意見 總結如下: 原水桶一週,加倍罰之:兩週水桶 項目1的檢舉在違規公告之後,達累犯標準,再加一週水桶, 共執行三週水桶。 警告六隻累計不予處罰,未來再犯後折為兩週水桶 (原檢舉共五隻,一隻累犯成為水桶,我補上兩個違規以便累計六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1.210
JustSad: 原來他們是同一個人?! 11/19 13:57
JustSad: 我一直以為他們兩個是竹的粉絲才圍剿我= = 11/19 13:58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19/2018 20:48:48
killeryuan: 建議公告時把IP證據附上去 較有公信力 11/20 01:33
ksacet: 比較安全是先送帳號部去查 竹王子的判例應該是可以用 11/20 01:46
ksacet: 不過當時是舊版規 跟現行版規不同 但是最近的判例也只有他 11/20 01:48
ksacet: 然後第二跟第四案 應該還要加上第 12 條 單篇多重違規 11/20 01:54
ksacet: 因為剛好是2犯+2警告 第12條是採最重加倍 雖然結果一樣 11/20 01:55
ksacet: 有12條才不會被誤會是一罪一罰 11/20 01:56
ksacet: 然後第2.3.4.5的加總是依照版規13條 +14條-非累犯 11/20 02:00
ksacet: 第1.6也是13+14條-累犯 最後再已13條合併最終結果? 11/20 02:01
ksacet: 基本上結果都沒變 我只是想把版規計算邏輯整理出來 11/20 02:02
ksacet: 我突然覺得理工領域的計算真是和藹可親... 11/20 02:03
a00080245: 公告判決會再將來信截圖附上,樓上算法正確喔 11/20 07:08
ksacet: 其實在意的是在意的是第十條本身內容--使用者有違規情事 11/20 09:16
ksacet: ,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或許沒送不違反站規, 11/20 09:16
ksacet: 但程序與版規可能有衝突 11/20 09:16
ksacet: 何況#1RMOuF4H (historia_BM) 這是當初版上討論時部分論 11/20 09:22
ksacet: 點 直接處理有一定風險 11/20 09:22
竹王子的判例我覺得可能難以適用 1.當時竹王子的分身行為無法可罰 2.竹王子身分特殊,因板主身分,讓他的帳號皆不受板規拘束 現在制定的板規,就是防範當時竹王子以分身攻擊板友的狀況發生, (說起來J大真是分身帳號受災大戶) 在現有板規可以處理的狀況,我就傾向以現有板規處理, 這個在申請分身查詢有如下說明: C.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 懲處後,可向帳號部多重帳號處提出附議申請,附議申請時亦 需檢附前項所列文件。 我是覺得現有板規應可處理 當然跟帳號部查詢的砍帳號等等比起來,實在無關痛癢 不過考量他觸犯的板規也不算是真的很嚴重, 而真正比較嚴重的違規,也就是被水桶後的^_^推文,也算還好 最多就只是因為一直沒被抓,很多篇罷了 M大提醒的挨告風險,謝謝提醒, 這部分我也還好,任何判決其實都是有風險,我發公告時會再留意 若他要認為自己非分身,仍可依本文開頭的方式申訴,現有判決暫時凍結 不過這一申訴就送帳號部,砍帳號比水桶痛很多 除非真的非分身,不然應該是不會申訴才是 另,補上分身證據1 https://imgur.com/a/dpN00mc 也查到另則分身證據2 https://disp.cc/b/ACG?ti=aSv2 作者 bulls0722 (asdf) 標題 [閒聊] 實力至上 全卷購入應募券 輕井澤惠 時間 Thu Dec 21 03:16:27 2017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233 作者 jackliao1990 (jack) 標題 [閒聊]實力至上Art Fan Book 2017冬 C93商品 時間 Thu Dec 28 23:25:50 20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233 證據3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306699.A.C5C.html IP:114.26.170.46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39306882.A.4D5.html IP:114.26.170.46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20/2018 16:04:57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20/2018 16:06:16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20/2018 16:15:03
JustSad: 竹板主的部分是他剛愎自用玩過頭反而主帳號退註XD 11/20 17:59
JustSad: 個人感覺,歷史討論區塊,很多人習慣很多帳號。 11/20 18:00
JustSad: 可能是想養一個專業帳號,可能是想營造氣勢氛圍。 11/20 18:00
JustSad: 再回批踢踢,我很少針對任何人,但會反擊反嗆。 11/20 18:02
JustSad: 所以回嗆某些人,會很像針對他們,其實我很懶…… 11/20 18:02
JustSad: 這篇沒看到M大提醒,由你們語意,我猜指的是「認定」 11/20 18:05
JustSad: 只有帳號部才有權判定分身,沒證據的指控程序不符。 11/20 18:06
JustSad: 類似法官才能判刑,我們不能自己認定他們有罪無罪。 11/20 18:07
JustSad: 簡單說,就像之前那個帳號部無法認定分身的案例。 11/20 18:08
JustSad: 他申請分身是用室友或親屬,可宣稱不同人不是分身。 11/20 18:09
JustSad: 這部分或許你們可以參考男版與talk板的方式。 11/20 18:10
JustSad: 男版雖然板主檢舉姬把重心擺在復辟八卦板與檢舉。 11/20 18:10
JustSad: 忠孝肆虐,曾制定忠孝條款,同IP視同分身,除非認證。 11/20 18:12
JustSad: 忠孝回鍋用VPN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閃避這條版規。 11/20 18:13
JustSad: talk板只有一個板主,她就比較獨斷式處理。 11/20 18:14
JustSad: 針對忠孝改變的鬧板方式不斷增修新版規。 11/20 18:15
JustSad: 版規公告,忠孝違規,依版規處理。 11/20 18:16
JustSad: 板主本就有權修改版規,忠孝申訴結果都被駁回。 11/20 18:17
JustSad: 所以後來忠孝才會轉向肆虐組務。 11/20 18:18
JustSad: 既然你們都覺得他違規事項不是很嚴重…… 11/20 18:19
JustSad: 可以用分身解釋但輕罰,另類的挖坑處罰方式。 11/20 18:21
JustSad: 大家都知道他是分身,分身隱匿的效果消失。 11/20 18:21
JustSad: 輕罰處罰到了,檢舉的部分也處理完畢。 11/20 18:22
JustSad: 而他如果要申訴程序(板主越權認定他是分身) 11/20 18:23
JustSad: 只是公告提及,並不是用這一條處罰,申訴翻案可能性低。 11/20 18:24
JustSad: 送帳號部認證,除非不是分身,否則一退註一砍除。 11/20 18:25
JustSad: 若真不是分身,或一樣無法判定,並不影響原版規處罰。 11/20 18:25
JustSad: 竹板主案件可看出,他們只會弄巧成拙啞巴吃黃蓮。 11/20 18:27
JustSad: 辯駁的目的並不是打死不想承認,而是沒臉承認死撐。 11/20 18:28
JustSad: 竹板主還會到組務推文說自己不是分身= = 11/20 18:28
a00080245: m大提醒的是說人分身是毀謗挨告 11/20 18:53
a00080245: 還有你可以回文啦…這樣推文太長了看得很辛苦 11/20 18:54
a00080245: 此篇鱈魚板主已回信同意判決 11/20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