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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martica 申訴案:#1IH81Scf (L_TaiwanPlaz) 申訴案由:刪板務文濫權且警告判決失當,請求撤銷警告處分。 判決主文:刪除板規討論文有法源依據,並無不妥, 但針對申訴人的警告判決,請板主重新處理此案。 ============================================================ 理由: 1. 依法務站長先前於 PttLawSug 對板務文之釋疑, ┌─────────────────────────────────────┐ │ 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ptt.cc] Re: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awSug/M.1322771181.A.7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幣 │ └─────────────────────────────────────┘ ● 2150 m 12/02 longbow2 R: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建議提出規範疑問 板主對於板務文的確有「看板文章管理權」, 唯應考量是否已造成看板使用者於板面閱讀文章之障礙, 而板主於 #1IHQ7zi8 (L_TaiwanPlaz)#1IHQ9PfA (L_TaiwanPlaz) 中表示: 「未來兩週(9/18~9/30)內,將會讓各位板友們在體驗新板規執行過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給我等方式給予建議(不管好或壞)。」 「為避免板面混亂,佔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間, 即日起如對板規修訂有建議的板友,請統一於置底文推文討論。 請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將會即刻刪文,並將原文寄回。謝謝。」 依 #1IHQ9PfA (L_TaiwanPlaz) 所言, #1IHQ7zi8 (L_TaiwanPlaz) 一文應於 09/19 22:37:19 前後置底, 專責看板使用者討論板規之用,用意為集中修訂板規之意見, 且申訴人於 #1IHPvgj1 (L_TaiwanPlaz) 內敘明, 該文之討論事項為「整體新板規的實施不正當性」, 故板主於 09/25/2013 09:58:17 刪文無違規之虞。 2. 有關 #1IH8awNM (L_TaiwanPlaz) 之判決警告, (1) 若為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刪文後併罰, 則應承接刪文理由「(已被dragonpin刪除) 違反板規2」而來, 但組務檢視當時板規,板規5明訂板規罰則為: 「a.初犯者如果能以修文方式使發文符合板規,則板主會推文並私信警告, 在24小時內修文免罰。超過24小時未修文則刪文處理。 b.初犯者如果不能以修文方式使發文符合板規,則板主立即刪文, 並將原文章以信件寄還原發文者。」 若為 a 情況者,乃應私信警告而非公告警告, 且「板主會推文」(姑且不論板主推文是為提醒或是警告); 若為 b 情況者,則板主僅刪文並將原文章以信件寄還原發文者, 並無敘明併罰警告乙支。 (2) 若非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刪文後加罰, 則根據 #1IH8awNM (L_TaiwanPlaz) 公告內文所言之五點, 1.未有證據表明板規討論文會刪文並警告。(#1IHQ9PfA (L_TaiwanPlaz)) 2.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私信,雖違反站規,但板主表明不予追究。 3.(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4.(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5.(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並無法源依據可判罰警告乙支。 此案經組務檢視雙方所呈證據,板主於 #1IH8awNM (L_TaiwanPlaz) 內提及: 「如繼續違反此項板規,將會予以水桶兩週。」 雖未明確提及違反何項板規, 但依公告文意合理推論應為 #1IHPvgj1 (L_TaiwanPlaz) 之刪文併罰, 認為較有可能符合 2之(1) 情況, 故裁定板主需重新處理此警告判決。 其它說明: 1. 申訴人於看板板面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私信,乃嚴重違反本站站規, 雖當事人(即板主)不予追究,但請申訴人特別注意此點,切勿再犯。 2. 不論是申訴人對板主,亦或板主對申訴人, 溝通事項雖然繁多,但建議雙方儘量一次溝通單一事項, 同時夾雜多項議題會讓雙方容易誤解或錯把馮京當馬涼, 溝通的目的在於將彼此理念傳達給對方知道,而非產生更多誤解。 3. 組務板上雙方證據之時序整理及重點摘要如下: 2013/09/17 20:28:12 ┌─────────────────────────────────────┐ │ 文章代碼(AID): #1IHQ7zi8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1] [公告] 板規建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165.A.B0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8 9/27 dragonpin □ [反證1] [公告] 板規建議討論文 (略) 其餘相關規定就麻煩大家參見板規,有疑問也可於本文推文提出。 我都會做說明及回應。 未來兩週(9/18~9/30)內,將會讓各位板友們在體驗新板規執行過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給我等方式給予建議(不管好或壞)。 (略) 2013/09/19 22:37:19 ┌─────────────────────────────────────┐ │ 文章代碼(AID): #1IHQ9PfA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2] [公告] 板規建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257.A.A4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9 9/27 dragonpin □ [反證2] [公告] 板規建議請於置底文討論,另補… 為避免板面混亂,佔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間, 即日起如對板規修訂有建議的板友,請統一於置底文推文討論。 請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將會即刻刪文,並將原文寄回。謝謝。 (略) 2013/09/21 21:34:10 ┌─────────────────────────────────────┐ │ 文章代碼(AID): #1IHQBjac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3] [問題] 那篇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405.A.92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0 9/27 dragonpin □ [反證3] [問題] 那篇公告警告為什麼禁推文? [註] 純板務討論,與本案無關,不採納為證據。 2013/09/24 10:51:34 ┌─────────────────────────────────────┐ │ 文章代碼(AID): #1IHRVSIE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4] (martica) 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0764.A.4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1 9/28 dragonpin □ [反證4] (martica)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martica,檢舉處理狀況如下: 一、關於ru899部分: (略) 二、關於carterchen的部份 (略) 請你針對上面兩位被檢舉人的回應做出妳的回答, 我目前是在「協調」階段,希望為你們雙方找到共識, (略) 2013/09/25 06:22:47 ┌─────────────────────────────────────┐ │ 文章代碼(AID): #1IHPYUjc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2766.A.B6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6 1 9/27 dragonpin 轉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即上-侵權案! [註] martica 第一篇板務文,09/25/2013 06:23:14 自刪。 內文公開私信兩篇,一篇為 dragonpin 回信,一篇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06:25:33 ┌─────────────────────────────────────┐ │ 文章代碼(AID): #1IHPvgj1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4250.A.B4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7 3 9/27 dragonpin 轉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即上-侵權案 [註] martica 第二篇板務文,09/25/2013 09:58:17 以違反板規2被刪。 內文公開私信一篇,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10:24:04 ┌─────────────────────────────────────┐ │ 文章代碼(AID): #1IH8awNM (L_TaiwanPlaz) [ptt.cc] [檢附文件]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3290.A.5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5 9/27 martica □ [檢附文件]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公告] martica警告一次 (略) 一、我已一再於板上提醒,如對板主(我)執法有意見,可私信溝通勿發文於板上, 且於 #1IFQ1M5K 一文中也強調,如私信溝通後,你與我意見相左, ptt尚有其他申訴管道可茲運用(如組務),但請勿於板上發相關文章。 二、martica未經當事人(我)同意,即於公開版面公布私信內容, 此已觸犯相關法令。 於法,我願意不予追究;但於新店板,此風不可長,特予以說明。 (略) 2013/09/25 10:33:32 ┌─────────────────────────────────────┐ │ 文章代碼(AID): #1IH8OMXv (L_TaiwanPlaz) [ptt.cc] Fw: [溝通證據] HsinTien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486.A.87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1 2 9/27 martica 轉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關於你的提問,我已經又於板上公告說明, 且新板規並無「定案」,目前僅在試行階段, (略) 此外,對於檢舉案你還有要發表的意見嗎? 如果有,我們繼續討論;如果沒有,那我就會宣告結案,並告知雙方我的判決, (略) 2013/09/25 11:26:31 ┌─────────────────────────────────────┐ │ 文章代碼(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版務] 版主處置違反站規 (略) 試問:    今後新店版上完全不能討論版務嗎?        那麼是否公投版規這件事也是屬於討論版務? (略) 試問:所以一切都交由版主您自由心證嗎?    那麼我們還要公投版規幹麼? (略) 2013/09/26 00:46:27 ┌─────────────────────────────────────┐ │ 文章代碼(AID): #1IH8Pl97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575.A.24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2 1 9/27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至於信件內容,我公開我寫給你的部分, 涉公務該案件內容也匿名處理,我想可受公議。 (略) 至於你的作法,已有板友提出你違規失職刪文。 你記我的警告,在需要舊板規2時,突然打翻自己新板規2。 (略) 我也不會放棄檢舉你違規一事。 (略) 就這點上,你是否要繼續審理,我其實一點都不期待判決。 (略) 2013/09/26 00:48:46 ┌─────────────────────────────────────┐ │ 文章代碼(AID): #1IH8QOG9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616.A.4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3 3 9/27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隨妳高興。^_____^ 2013/09/28 01:10:53 ┌─────────────────────────────────────┐ │ 文章代碼(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版務] 版主處置違反站規 [註] 純板務討論,與本案無關,不採納為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6.162 (修正用字錯誤) ※ 編輯: weedyc 來自: 118.232.146.162 (10/02 06:40)
martica:謝謝小組長!辛苦了。遵照組務判決,也勞駕dragonpin板主 10/02 08:01
martica:在做合理的處理,感謝。申訴人今後會特別注意板務溝通禮儀 10/02 08:05
martica:,以避免急公好義反產生溝通認知差異、雙方誤解等情事。 10/02 08:19
dragonpin: Done。已依小組長判決,於新店板公告。^_^辛苦了。 10/02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