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判決] martica 申訴 dragonpin (HsinTien) 一案
時間Wed Oct 2 06:33:16 2013
申訴人:martica
申訴案:
#1IH81Scf (L_TaiwanPlaz)
申訴案由:刪板務文濫權且警告判決失當,請求撤銷警告處分。
判決主文:刪除板規討論文有法源依據,並無不妥,
但針對申訴人的警告判決,請板主重新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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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依法務站長先前於 PttLawSug 對板務文之釋疑,
┌─────────────────────────────────────┐
│ 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ptt.cc] Re: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awSug/M.1322771181.A.7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幣 │
└─────────────────────────────────────┘
● 2150 m 12/02 longbow2 R: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建議提出規範疑問
板主對於板務文的確有「看板文章管理權」,
唯應考量是否已造成看板使用者於板面閱讀文章之障礙,
而板主於
#1IHQ7zi8 (L_TaiwanPlaz) 及
#1IHQ9PfA (L_TaiwanPlaz) 中表示:
「未來兩週(9/18~9/30)內,將會讓各位板友們在體驗新板規執行過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給我等方式給予建議(不管好或壞)。」
「為避免板面混亂,佔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間,
即日起如對板規修訂有建議的板友,請統一於置底文推文討論。
請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將會即刻刪文,並將原文寄回。謝謝。」
依
#1IHQ9PfA (L_TaiwanPlaz) 所言,
#1IHQ7zi8 (L_TaiwanPlaz) 一文應於 09/19 22:37:19 前後置底,
專責看板使用者討論板規之用,用意為集中修訂板規之意見,
且申訴人於
#1IHPvgj1 (L_TaiwanPlaz) 內敘明,
該文之討論事項為「整體新板規的實施不正當性」,
故板主於 09/25/2013 09:58:17 刪文無違規之虞。
2. 有關
#1IH8awNM (L_TaiwanPlaz) 之判決警告,
(1) 若為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刪文後併罰,
則應承接刪文理由「(已被dragonpin刪除) 違反板規2」而來,
但組務檢視當時板規,板規5明訂板規罰則為:
「a.初犯者如果能以修文方式使發文符合板規,則板主會推文並私信警告,
在24小時內修文免罰。超過24小時未修文則刪文處理。
b.初犯者如果不能以修文方式使發文符合板規,則板主立即刪文,
並將原文章以信件寄還原發文者。」
若為 a 情況者,乃應私信警告而非公告警告,
且「板主會推文」(姑且不論板主推文是為提醒或是警告);
若為 b 情況者,則板主僅刪文並將原文章以信件寄還原發文者,
並無敘明併罰警告乙支。
(2) 若非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刪文後加罰,
則根據
#1IH8awNM (L_TaiwanPlaz) 公告內文所言之五點,
1.未有證據表明板規討論文會刪文並警告。(
#1IHQ9PfA (L_TaiwanPlaz))
2.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私信,雖違反站規,但板主表明不予追究。
3.(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4.(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5.(未有申訴人違規事項)
並無法源依據可判罰警告乙支。
此案經組務檢視雙方所呈證據,板主於
#1IH8awNM (L_TaiwanPlaz) 內提及:
「如繼續違反此項板規,將會予以水桶兩週。」
雖未明確提及違反何項板規,
但依公告文意合理推論應為
#1IHPvgj1 (L_TaiwanPlaz) 之刪文併罰,
認為較有可能符合 2之(1) 情況,
故裁定板主需重新處理此警告判決。
其它說明:
1. 申訴人於看板板面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私信,乃嚴重違反本站站規,
雖當事人(即板主)不予追究,但請申訴人特別注意此點,切勿再犯。
2. 不論是申訴人對板主,亦或板主對申訴人,
溝通事項雖然繁多,但建議雙方儘量一次溝通單一事項,
同時夾雜多項議題會讓雙方容易誤解或錯把馮京當馬涼,
溝通的目的在於將彼此理念傳達給對方知道,而非產生更多誤解。
3. 組務板上雙方證據之時序整理及重點摘要如下:
2013/09/17 20:28:12
┌─────────────────────────────────────┐
│ 文章代碼(AID):
#1IHQ7zi8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1] [公告] 板規建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165.A.B0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8 9/27 dragonpin □ [反證1] [公告] 板規建議討論文
(略)
其餘相關規定就麻煩大家參見板規,有疑問也可於本文推文提出。
我都會做說明及回應。
未來兩週(9/18~9/30)內,將會讓各位板友們在體驗新板規執行過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給我等方式給予建議(不管好或壞)。
(略)
2013/09/19 22:37:19
┌─────────────────────────────────────┐
│ 文章代碼(AID):
#1IHQ9PfA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2] [公告] 板規建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257.A.A4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9 9/27 dragonpin □ [反證2] [公告] 板規建議請於置底文討論,另補…
為避免板面混亂,佔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間,
即日起如對板規修訂有建議的板友,請統一於置底文推文討論。
請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將會即刻刪文,並將原文寄回。謝謝。
(略)
2013/09/21 21:34:10
┌─────────────────────────────────────┐
│ 文章代碼(AID):
#1IHQBjac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3] [問題] 那篇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5405.A.92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0 9/27 dragonpin □ [反證3] [問題] 那篇公告警告為什麼禁推文?
[註] 純板務討論,與本案無關,不採納為證據。
2013/09/24 10:51:34
┌─────────────────────────────────────┐
│ 文章代碼(AID):
#1IHRVSIE (L_TaiwanPlaz) [ptt.cc] [反證4] (martica) 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0764.A.4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1 9/28 dragonpin □ [反證4] (martica)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martica,檢舉處理狀況如下:
一、關於ru899部分:
(略)
二、關於carterchen的部份
(略)
請你針對上面兩位被檢舉人的回應做出妳的回答,
我目前是在「協調」階段,希望為你們雙方找到共識,
(略)
2013/09/25 06:22:47
┌─────────────────────────────────────┐
│ 文章代碼(AID):
#1IHPYUjc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2766.A.B6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6 1 9/27 dragonpin 轉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即上-侵權案!
[註] martica 第一篇板務文,09/25/2013 06:23:14 自刪。
內文公開私信兩篇,一篇為 dragonpin 回信,一篇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06:25:33
┌─────────────────────────────────────┐
│ 文章代碼(AID):
#1IHPvgj1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94250.A.B4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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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7 3 9/27 dragonpin 轉 [板務] 新板規未公投即上-侵權案
[註] martica 第二篇板務文,09/25/2013 09:58:17 以違反板規2被刪。
內文公開私信一篇,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10:24:04
┌─────────────────────────────────────┐
│ 文章代碼(AID):
#1IH8awNM (L_TaiwanPlaz) [ptt.cc] [檢附文件]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3290.A.5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5 9/27 martica □ [檢附文件]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公告] martica警告一次
(略)
一、我已一再於板上提醒,如對板主(我)執法有意見,可私信溝通勿發文於板上,
且於
#1IFQ1M5K 一文中也強調,如私信溝通後,你與我意見相左,
ptt尚有其他申訴管道可茲運用(如組務),但請勿於板上發相關文章。
二、martica未經當事人(我)同意,即於公開版面公布私信內容,
此已觸犯相關法令。
於法,我願意不予追究;但於新店板,此風不可長,特予以說明。
(略)
2013/09/25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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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H8OMXv (L_TaiwanPlaz) [ptt.cc] Fw: [溝通證據] HsinTien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486.A.87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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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1 2 9/27 martica 轉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關於你的提問,我已經又於板上公告說明,
且新板規並無「定案」,目前僅在試行階段,
(略)
此外,對於檢舉案你還有要發表的意見嗎?
如果有,我們繼續討論;如果沒有,那我就會宣告結案,並告知雙方我的判決,
(略)
2013/09/25 11:26:31
┌─────────────────────────────────────┐
│ 文章代碼(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版務] 版主處置違反站規
(略)
試問:
今後新店版上完全不能討論版務嗎?
那麼是否公投版規這件事也是屬於討論版務?
(略)
試問:所以一切都交由版主您自由心證嗎?
那麼我們還要公投版規幹麼?
(略)
2013/09/26 00:46:27
┌─────────────────────────────────────┐
│ 文章代碼(AID):
#1IH8Pl97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575.A.24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2 1 9/27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至於信件內容,我公開我寫給你的部分,
涉公務該案件內容也匿名處理,我想可受公議。
(略)
至於你的作法,已有板友提出你違規失職刪文。
你記我的警告,在需要舊板規2時,突然打翻自己新板規2。
(略)
我也不會放棄檢舉你違規一事。
(略)
就這點上,你是否要繼續審理,我其實一點都不期待判決。
(略)
2013/09/26 00:48:46
┌─────────────────────────────────────┐
│ 文章代碼(AID):
#1IH8QOG9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222616.A.4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03 3 9/27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隨妳高興。^_____^
2013/09/28 01:10:53
┌─────────────────────────────────────┐
│ 文章代碼(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溝通證據]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違規濫權
原標題: [版務] 版主處置違反站規
[註] 純板務討論,與本案無關,不採納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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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6.162
(修正用字錯誤)
※ 編輯: weedyc 來自: 118.232.146.162 (10/02 06:40)
推 martica:謝謝小組長!辛苦了。遵照組務判決,也勞駕dragonpin板主 10/02 08:01
→ martica:在做合理的處理,感謝。申訴人今後會特別注意板務溝通禮儀 10/02 08:05
→ martica:,以避免急公好義反產生溝通認知差異、雙方誤解等情事。 10/02 08:19
推 dragonpin: Done。已依小組長判決,於新店板公告。^_^辛苦了。 10/02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