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njose: 一個人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就得救10/27 20:46
→ pinjose: 這一點倒是對的10/27 20:47
推 tfnop: 包含曾經接受嗎?10/27 20:47
^^^^^^^^^^^^^^^
→ pinjose: 當然10/27 20:48
^^^^^
→ pinjose: 如同ck銅蛇的比喻10/27 20:48
→ pinjose: 一望就得救10/27 20:48
→ theologe: 「決志」當然是「接受耶穌為救主」的意思。10/27 21:25
→ theologe: sCH還有什麼意見嗎?10/27 21:25
→ sCHb68: 當然有意見,10/27 21:39
→ sCHb68: 誰知道你的「接受耶穌為救主」的神學含意是什麼。10/27 21:39
「一次決志永遠得救」不是我的主張,
當然不用知道我的「接受耶穌為救主」的神學含意是什麼,
只要知道pin或者sCH你們自己的「接受耶穌為救主」的神學含意是什麼,即可。
(sCH真的不太搞清楚狀況)
pin已經強調多次,上面(去年)caleb也提了:
"並不在乎我們是否認罪了,是否做好人了,是否認識真理了,"
故「接受耶穌為救主」按pin的簡單信概念或者caleb的文字,
當然不需要知道或賦予其什麼神學含意,才有辦法讓「永遠得救」生效。
故底下:
→ sCHb68: 沒有神學含意那你也不用討論了,可以滾了。10/28 21:09
→ jacklin2002: 真的,改成『一次__,終身得救』,空白隨便填。10/28 21:25
→ jacklin2002: 反正不需要任何神學含意,一次放屁終身得救也可以。10/28 21:26
→ theologe: 哈哈,主張簡單信沒有神學意涵的,可不是我呢XD10/28 21:31
→ theologe: 看你們狀況外的樣子,真的蠻嚴重的XD10/28 21:33
→ sCHb68: 現在反而把「沒有神學含意」的帽子扣在別人身上囉。10/28 21:35
→ sCHb68: 真是扯+賴的頂級專家...10/28 21:35
→ theologe: 精確說,是不需要認知任何神學意涵,只要接受耶穌為救主10/28 21:36
→ theologe: 即可。 10/28 21:36
→ jacklin2002: 人家也有說簡單信≠信很簡單,你怎麼就當作沒看見?10/28 21:39
→ jacklin2002: (就跟你一直忽略抹黑的那篇文章不敢來推文一樣)10/28 21:39
真的,要回答的不是我,是pin。
至於信不簡單,也不會取消簡單信不需要賦予或認知其神學含意,
就能產生「永遠得救」之效的pin觀點。
當然,pin若要反駁說,不對,簡單信不能單純「接受」,
還需要認知OOXX神學含意,才有辦法「永遠得救」,
我很歡迎pin這樣的轉陣營作法。但明顯他暫時沒有考慮轉陣營,
除非約1:12的原文討論讓他有所反思(#1Pz4OSBo #1Pz4V7Pz)。
以後還有人要「厚問」板上誰支持「一次決志永遠得救」,我就麻煩他來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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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1PyCyFw8推文處的系統說明,貼過來,以後不用一篇篇找。
1.我們在談的是誰有支持「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2.pin早就清楚主張「一次接受耶穌為救主」就得救,
並且這個「接受耶穌為救主」,就是簡單信,不需要任何神學含意。
3.「決志」的定義就是「接受耶穌為救主」,
而且一般認為「決志」更重視清楚明白「接受耶穌為救主」的內涵,
例如完整的四律內容。(我們浸信會強調必須要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
清楚明白決志的意義,不受迫地決定要接受耶穌為救主;
但實際操作時,很多狀況真的無法談的這麼清楚,例如之前有討論過將死病人,
或是我遇到的重聽長者的狀況等等 #1PuE-aHY)
其他教派對決志的定義是一致的:
http://www.chi-nanchurch.tw/faq/baptism/question-5
4.但pin的簡單信主張是低於四律的要求的;
反過來說,四律當然滿足簡單信的內容。(還是sCH要主張四律是X端,
信了四律就取消了pin所謂簡單信的效用?XD
很明顯pin不會同意這樣的主張。)
5.無論如何「一次決志永遠得救」,pin一定是同意的。
6.包括你在內都對pin的主張讚譽有加
7.所以得證一票人都支持「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除非包括你在內的一堆人對pin理解錯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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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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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6.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9239618.A.35C.html
相關議題的小結,我也貼在這邊:
#1PypWMVs
推 theologe: 總之,我們這邊反對的是「非律主義」,pin他們反對的是10/28 07:49
→ theologe: 「律法主義」。但我們這邊不同意說我們是律法主義,pin10/28 07:49
→ theologe: 他們也不同意自己是非律主義。大致就是如此的狀況XD 10/2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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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9/2017 10:21:51
→ theologe: (這幾天有一個大工作,我想要在今天把未盡之言一次講完) 10/29 10:22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9/2017 10:26:02
推 damonwhk: 18章34節的還債究竟要如何還呢?都不得救了,還能還嗎? 10/29 11:36
→ damonwhk: 另外,那一千兩銀子的,有得救嗎? 10/29 11:36
→ damonwhk: 所羅門王是下火湖,還是蒙恩典呢? 10/29 11:37
→ damonwhk: 一千兩銀子的案例,如果得救,哀哭切齒何解? 10/29 11:45
若帶著罪債到死,當然是很危險的(我強調過我不論斷誰得救誰不得救);
人只有重新回到神面前、回到基督的遮蔽下、回到與基督的連結,
才能以信心持續領受因信稱義的恩典。
路
13:28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 神的國裡,
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哀哭切齒的人就顯出他不在基督裡的虛假信心(太7:22-23),
要按他的罪遭受公平的審判。
神的公平審判,會讓所有人心服口服。
推 caleb13241: 可我也說過很多次 得救跟得勝並沒有分那麼開,那是因 10/29 11:48
→ caleb13241: 為神學討論的必要才舉極端的例子,一個「正常」的基督 10/29 11:48
→ caleb13241: 徒,必定常常向神悔改,追求並認識真理,生命長大,最 10/29 11:48
→ caleb13241: 終得勝。這才是基督徒該有的態度 10/29 11:48
瞭解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9/2017 14:00:19
→ damonwhk: 這是不是說明不區分得救得勝時,有些經文是無法解釋的? 10/29 15:54
→ damonwhk: 當你只能說「危險」時,是不是就代表你的論點還是有缺的 10/29 15:56
→ damonwhk: 然後,哀哭切齒的人到底有沒有得救,你還是沒回答 10/29 15:58
→ theologe: 不論斷,不試探神,不懷疑神的公平審判,我認為就夠了。 10/29 23:52
→ theologe: 還有,保持信望愛。 10/30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