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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延續#1PxAtBzB #1PxdcJAP #1PxjTWka 推文處的討論。 賽 53: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53: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 ck說「我願成為眾人的朋友及敵人」、 「做眾人的敵人 是期望被眾人加給傷痕」 「受苦僕人」的畫像,是許多基督門徒懷抱在心的。 ------------------------------------------------------------ 「被誤解」當然要說明,說明完了仍然是「被誤解」狀態, 就只能認了嗎?XD --耶穌說,饒恕人要到「七十個七次」! --基督徒「被誤解」,總是一個學習饒恕功課的大好時機~ 那麼「誤解他人」的基督徒,神又預備了什麼功課給他們呢? 被綑綁的,是「被誤解者」,還是「陷在誤解中之人」呢? 太6:15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路 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我處在「被誤解」狀態,盡力說明完了仍然「被誤解」, 所以我只能學習及實踐「饒恕」的功課。 我可能有「誤解人」之處,所以我盡力理解他人, 但當對方滿嘴侮辱及誤解時,要理解他們不是那麼容易。 「誤解他人」後一定要口出惡言嗎? 無論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誤解他人」.... 「反駁」不叫口出惡言; 「批評錯誤論點」不叫口出惡言; 「給予勸誡及提醒」不叫口出惡言; 「口出惡言」必定是與心裡的惡意連結: 太15:18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反駁」正面狀況不是出於惡意, 而是出於對自己堅持真理之愛, 也是希望避免對方陷於誤解之中而受綑綁的愛。 當然負面狀況是自知理虧卻不認錯--就是惡意, 或根本不知道自己陷於錯誤之中--沒有惡意的智慧不完全。 「批評錯誤論點」可能出於惡意,但也可以不是出於惡意, 也可能不是出於惡意,但過程中產生了惡意,或運用了惡意為手段; 或者同上的不知自我錯謬或即便知道自我錯謬仍攻擊對手。 正面來說, 若出於堅持對真理之愛, 或是希望對方不要陷於錯謬中之愛, 那是合乎信仰的; 但「用愛心說誠實話」不是那麼簡單, 手段、動機、心態都可能隨時出錯, 只有時時倚靠主檢視自己,才可能度過這個試煉。 「給予勸誡及提醒」負面來說,可能出於無知、驕傲、惡意; 但正面來說,就是對對方以及對上帝、對於堅持真理之愛。 ------------------------------------------------------- 「被誤解者」要學習的是饒恕, 以及適當說明以便讓對方脫離受「誤解」所綑綁; 「誤解他人者」要學習的,除了饒恕對方被你認為的錯謬外, 還要學習因著饒恕而避免口出惡言, 也要學習聆聽、理解對方--任何的攻擊、糾正, 都應當出於愛(對上帝、對真理、對對方...)。 ------------------------------------------------------- 幾個關於我的誤解: 1. 我的意思:教會服事是社會參與的一種。 誤解:th說所有社會參與都是教會服事。 (這個誤解明顯是邏輯性的問題) 2. 我的意思:小兒子若不回轉,無法重回父家,享受其名分。說小兒子不用回轉的人, 正如提倡門徒不用跟隨主、子女不用孝順父母一樣。 誤解:說小兒子得救的人,是在提倡不孝順。 (這個誤解明顯是斷章取義、簡化曲解) 3. 我的意思:「神愛世人」兼有普遍恩典與特殊恩典的部份。 誤解:用普遍恩典跟特殊恩典都是恩典來攪和兩者。 (說實在#1NluqP1T那篇最後不是講開了嗎?sCH竟然忽略之; 我認為這種忽略是明顯惡意) 在這些誤解上,兩方要學習的功課各是什麼呢? ----------------------------------------------------------- 很多神學議題都是複雜而難以一言以蔽之的, 也未必只有兩個答案間誓不對立的 (例如預定論跟阿民念間本來就有互補的部份, 會所神學自己就搞了一個融合版本, 然後卻跟幾位改革宗一起打擊次要敵人、 攻擊阿民念或其他融合的版本?); 說模稜兩可、沒有選邊站, 不過就是因為某些人的視野太狹小, 不認識黑白對立以外的其他答案。 ----------------------------------------------------------- 我沒能力使某些人脫離其誤解, 但希望他們脫離「不饒恕」總是合理的吧, 或更退一步希望他們不要視「惡意」為基督徒生命的理所當然, 難道要求也太高? 話說回來,真正在牢籠中的是誰呢? 「被誤解」而無法完全放下的人, 還是「誤解人」又放縱各種惡意亂竄、意圖繼續綑綁「被誤解者」的人? 求主憐憫。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6.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8953871.A.E88.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6/2017 02:01:43
jacklin2002: https://i.imgur.com/LTDjRpg.jpg 10/26 08:00
sCHb68: 你把約3:16整句讀個一百遍再來講這個「愛」有普遍恩典的意 10/26 09:58
sCHb68: 思吧。 10/26 09:58
sCHb68: 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才是在講普遍恩典好嗎? 10/26 09:59
sCHb68: 拿約3:16來講普遍恩典不就在攪和普遍恩典與特殊恩典兩者 10/26 10:00
sCHb68: 嗎? 10/26 10:00
sCHb68: 強辯你最會了啦,你是強辯樂團的團員嗎? 10/26 10:00
JI1: nahum on revenge failure 10/26 11:21
jacklin2002: 1.教會服事≠社會參與 10/26 13:07
jacklin2002: 2.https://i.imgur.com/RXr2pTp.png 10/26 13:08
這個議題跟最近的「信要堅守到底」是合流了,我的意見是一致的; 若沒有回轉的小兒子,會失去兒子名分(蒙恩後放棄恩典的自由意志存在之觀點), 或者一開始就沒有兒子名分(預定論或蒙恩後放棄恩典的自由意志不存在之觀點)。 至於你故意忽略前提「沒有回轉」,是明顯的斷章取義行為。
jacklin2002: 3.https://goo.gl/xMchYe 10/26 13:09
sCHb68: 三尺就是三尺,強辯、硬拗令人不齒。 10/26 13:26
JI1: christ-centred internet and christ centred ptt 10/26 15:42
願神旨意成就!
sCHb68: 問題就是三尺的 christ-centred 就是我等要抵制的。 10/26 18:06
jacklin2002: https://i.imgur.com/h3UOGoS.jpg 10/26 23:04
1.「道成肉身」就是神以「聖工」社會參與/介入這世界的榜樣。 2.福音就是扭轉這世界的悖逆/罪,回轉歸向神的道路。 3.「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世界/萬物」,就是「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福音/大使命來到世上, 就是耶穌呼召「雲彩般的見證人」成為「這個世界不配有的人」; 是普遍地對這個(世俗、不信神的)世界(史)產生影響,這是普遍恩典; 但「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成就的每一刻是特殊恩典。 另一方面,耶穌賜給人是什麼時候?難道只是「道成肉身」才開始嗎? 約 1:1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1:2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1: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1: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羅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 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道」(神的永能和神性)一直在人間,就是「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這是普遍恩典(保羅這段sCH總不會說是特殊恩典了吧 --對照就可明白「神愛世人、使道在人間卻被棄絕、成為受苦的僕人」, 早在「道成肉身」之前就發生了); 但人被聖靈感動真正明白「新(心)約」、脫離「黑暗/昏暗之心」時, 則是特殊恩典。 約3:16當然包含普遍恩典與特殊恩典 (3:16及其下面幾節,是約1:1-18的濃縮摘要)。 4.即便彼此的意見無法取得共識, 無法理解或者無法認同我的意見, 但也不可能合理化你們「以侮辱弟兄為樂」的作為。 這才是本文的重點--批評指教勸誡提醒是好的, 但以侮辱為樂就是惡意、就是罪。 你們受不了我的批評指教勸誡提醒,甚至稱為「惡毒」, 但對於自己的「以侮辱弟兄為樂」卻絲毫沒有任何反思; 這就叫顛倒黑白。(當然我也有血氣,那就該被對付--也的確被狠狠對付了; 但不是抹黑我所有的批評指教勸誡提醒,全部都是血氣/惡毒 --我的誠心,我自己知道,上帝也鑒察; 而在你們的「侮辱」之餘,若還有一點點的理性或清醒面對神所在之處, 我很樂於對話--即便只能溝通到一點點點... 或者最差就是繼續變成你們放任誤解與惡意的題材--反正死馬當活馬醫) 無法回轉到正道,那就是心硬,只能求神憐憫我們可以回轉。 (你們若回轉至批評指教勸誡提醒的角度,像ck的態度一樣, 那我當然應當尊重你們、甚至虛心受教; 但面對你們明顯的血氣與錯謬之處,我就是用批評指教勸誡提醒去對待; 這就是弟兄小弟在下我愚拙的愛)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7/2017 02:49:13
BPM88: 自省文總是要推 10/27 07:08
jacklin2002: 早安~https://i.imgur.com/jPwU3Wx.jpg 10/27 07:10
jacklin2002: 強辯樂團又開演囉,《聖經》小兒子就是回轉的 10/27 07:20
jacklin2002: 故意忽略前提「沒有回轉」←又在轉移焦點 10/27 07:20
jacklin2002: 那時候所有人生氣的點是 10/27 07:22
jacklin2002: 你抹黑大家在『提倡』不孝順好嗎? 10/27 07:23
jacklin2002: 自己一個人逆向感覺良好,還抹黑全天下的人都逆向? 10/27 07:26
問題點在於「不回轉仍是兒女」的說法, 這就是「一次決志永遠得救」vs「持守到底的信」的爭論的前身。 搞不清楚這些脈絡的j,一直都是狀況外呢...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0:09:52
tfnop: 在比喻中小兒子是回轉了,但現實上不回轉是絕對不會存在的 10/27 10:07
tfnop: 狀況嗎?如果不是的話,那麼就是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10/27 10:07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0:22:21
theologe: 我的言詞若要修正地更精確,「不回轉」指的是「最終不回 10/27 10:34
theologe: 轉」。 10/27 10:34
theologe: 或者說,沒有被鑒察人心的上帝判斷為「有回轉」(有些外 10/27 10:35
jacklin2002: ↑開始表演急速過彎 10/27 10:36
theologe: 表悖逆者,其心裡的掙扎或持守,只有神知道。 10/27 10:36
theologe: (這些但書,tf、Xe等人都講很多了,我也講過;只是要論 10/27 10:37
theologe: 斷人到底的人聽不進去) 10/27 10:37
約壹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0:40:10
jacklin2002: https://i.imgur.com/fJffcOC.png 10/27 10:39
jacklin2002: 誰講過先貼出來,要不然你就是在打稻草人。 10/27 10:40
theologe: 「一次決志永遠得救」就是這種觀點。 10/27 10:42
jacklin2002: 我根本沒聽過捨摸「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10/27 10:44
jacklin2002: 又在隨便亂扣帽子了。 10/27 10:44
theologe: 去年6月、跟今年剛剛告一段落的討論,都在談這個議題; 10/27 10:50
theologe: 所以我說你一直在狀況外... 10/27 10:50
去年完全同樣的爭論 #1NLVCACT 今年pin總結「簡單信就得救」或「一次決志永遠得救」的觀點 #1Pwfx-FD pin堅持2.就得救,不需要「信心持守到底」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0:53:28
jacklin2002: 你才狀況外,你全家都狀況外。 10/27 10:52
jacklin2002: ...又在混淆稱義跟成聖了 10/27 10:57
jacklin2002: 【說小兒子不用回轉的人】←誰?回答! 10/27 10:58
jacklin2002: 抹黑爛招,看膩了,真的。 10/27 10:59
sCHb68: 「一次決志永遠得救」板上有人提倡嗎?只會搞抹黑混淆扣帽 10/27 12:04
sCHb68: 子。 10/27 12:04
theologe: 沒有人提倡才有鬼吧XD 10/27 12:50
theologe: 底下#1PyfwYWb pin跟d都是認為,就算最後沒回轉,只是去 10/27 12:53
theologe: 千年國補習班罷了。ck有點模糊狀態,我理解為他的「盼望 10/27 12:54
theologe: 」與「祝福」。不過「一次決志永遠得救」的觀點板上貴陣 10/27 12:55
這個盼望與祝福,我是同意的,誰會祝福任何人不回轉、心硬到底呢? 「信心持守到底」派一定是強調與期盼人持守到底的。
theologe: 營的人從來沒有表示放棄過。 10/27 12:55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2:58:15
theologe: 你們認為任何「決志」都必定代表神的靈動工+選召。 10/27 13:04
theologe: 我只能部分同意,因為我們無法鑒察人心與人的終局。 10/27 13:05
sCHb68: 哪裡提倡「一次『決志』,永遠得救」請拿出證據。 10/27 14:03
sCHb68: 別以為偷改兩個字就要扣人帽子,這行為真令我不齒。 10/27 14:04
裝傻也是令人不齒。 不要說在「決志」的定義上做文章喔 「決志」的定義就是pin所謂的「簡單信」,甚至有時比「簡單信」更多內涵 http://www.chi-nanchurch.tw/faq/baptism/question-5 a. #1PyfwYWb alchem: 我的高中同學二十多年前受到我以及他信主的姊姊的影響下 當時信主也受浸了還參加過許多教會他當時還有讀經禱告以及求告主名 後來他移民了 前幾天我們在台北見面 他老早改信一貫道還研讀其他宗教的經典(我口不提假神名號所以這樣帶過) 請問他有得救有永生嗎? 推 damonwhk: 我相信他還是得救的。 10/27 11:10 b. #1Pwfx-FD 1.聖靈光照 2.人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 3.神賜下聖靈 4.聖靈激發人對神的愛,吸引人跟隨主 5.1隨從靈的生活--得勝者 5.2愛世界,隨從肉體--失敗的信徒 6.基督審判台前,主按每人情形決定是否得勝(主有衡量標準) 2是連著3人只要有簡單開始願意的心 就已得救(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 接下來,因著有內住聖靈,人才能奔跑屬天道路,追求完全。 c. #1NLVCACT : → caleb13241: 把神離棄了是你對於神 神對於你的救恩還是在啊!就跟 06/06 14:51 : → caleb13241: 兒子的身分一樣是不會消失的,神還是你的父 06/06 14:51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4:47:59
ckcraig: 我是覺得即使他們如此認為 這也不叫提倡啦 10/27 15:17
theologe: 兩邊立場本就不同,角度就不同。不過我認為兩邊講法應該 10/27 15:34
theologe: 都已經在前面講清楚了。本文重點並不是在延續此爭論。 10/27 15:35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5:36:26
theologe: 對此議題,我是已經推進到#1PwjrCAl 這個層面。 10/27 15:38
theologe: 只是有人沒有update到,甚至還在狀況外,那我就必須稍微 10/27 15:39
theologe: 「說明」一下。 10/27 15:39
ckcraig: 了解 10/27 15:45
在議題的開頭直至白熱化階段,兩邊的互相攻擊或衝突張力是不會少; j等人翻的「舊帳」,正是那個時候的內容; 現在的我當然已經比較過了無法認同「否定信要堅持到底」觀點的存在、 反應比較激烈的那個階段。 當然我現在還是不認同的,只是很多東西已經吵到太細節去了。 所以我要談的話會往相關的結構問題去,就是#1PwjrCAl※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6:08:56
sCHb68: 偷改兩個字還能怎麼理直氣壯,我看你也臉皮真夠厚的。 10/27 16:13
theologe: 改什麼? 10/27 16:17
theologe: 簡單信改成決志? 你是真裝傻還是假裝傻? 10/27 16:17
sCHb68: 那你拿出證據來吧,誰在哪篇有用「一次『決志』,永遠得 10/27 17:12
sCHb68: 救」吧,事實勝於雄辯。 10/27 17:12
sCHb68: 拿不出證據就只會硬拗會很難看喔。 10/27 17:13
theologe: 「簡單信就必得救」當然等同於「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10/27 17:14
sCHb68: 還是你又在攻擊不存在的假想敵,那你就繼續吧。 10/27 17:15
theologe: 只是後者是有作者談得更清楚的概念。 10/27 17:15
theologe: 「簡單信就必得救」要怎麼凹說不是「一次決志...」?XD 10/27 17:15
theologe: 別人談的「決志」甚至比「簡單信」的要求更高... 10/27 17:17
theologe: 好,體貼你,可以換成「一次簡單信永遠得救」。 10/27 17:18
theologe: 雖然我覺得要凹簡單信≠決志,很無聊啦 10/27 17:18
sCHb68: 要討論用的表面字詞不一樣了,這樣是要討論啥? 10/27 17:21
sCHb68: 這就是你就事論事的水準? 10/27 17:21
sCHb68: 人家在講德國狼犬你在講什麼捷克狼犬?硬拗的是你,無誤。 10/27 17:22
ckcraig: sCH 對不起 是我錯了 請不要這樣說th 10/27 17:23
ckcraig: 這三句 你講第一句就足以表達你的想法了 10/27 17:24
ck:你的「中立」到了一個地步,就會有人跳出來說你「被我污染了」XD 當然,有些主張您是跟pin等人類同的,可能衝突張力不會這麼明顯、快速到來。
theologe: 「表面字詞」?但定義明顯就是相同的:接受耶穌為救主; 10/27 17:34
theologe: 難道sCH要倒戈,認為「接受耶穌為救主」(無論稱為簡單 10/27 17:34
theologe: 信或決志),不是您主張的必然得救之條件嗎? 10/27 17:35
theologe: 這點很明確是pin等人的主張。 10/27 17:36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7:39:54 H2O、水、water三者「表面字詞」就不同了...., 這是sCH要拗的方向嗎?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27/2017 17:42:33
sCHb68: 又把話塞到pin嘴裡了,你到底是如何確定你講的是pin等人 10/27 17:56
sCHb68: 的主張? 10/27 17:56
sCHb68: 自我感覺良好到這種地步,還真可怕。 10/27 17:57
ckcraig: 其實很簡單 th大您陳述對方論點後 必須讓對方確認這是他 10/27 18:13
ckcraig: 的論點 您才可以進行您的論述 10/27 18:13
ckcraig: 另外 每個人要每個人處理 不能用一派 所以 pin的意思和sc 10/27 18:14
ckcraig: h, jack一定相同。 您要單獨處理Sch大,也許麻煩,但就是 10/27 18:14
ckcraig: 這樣 10/27 18:15
sCHb68: 這個人習慣自己在我們身上建稻草人然後自己打,不意外。 10/27 18:57
theologe: 這樣就混過去啦XD 10/27 19:39
theologe: pin認為「接受耶穌為救主」後未必得救? 10/27 19:41
sCHb68: 別再那逞口舌之快,看pin大願不願意出來說明才是重點。 10/27 19:43
pinjose: 一個人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就得救 10/27 20:46
pinjose: 這一點倒是對的 10/27 20:47
tfnop: 包含曾經接受嗎? 10/27 20:47
pinjose: 當然 10/27 20:48
pinjose: 如同ck銅蛇的比喻 10/27 20:48
pinjose: 一望就得救 10/27 20:48
theologe: 「決志」當然是「接受耶穌為救主」的意思。 10/27 21:25
theologe: sCH還有什麼意見嗎? 10/27 21:25
sCHb68: 當然有意見, 10/27 21:39
sCHb68: 誰知道你的「接受耶穌為救主」的神學含意是什麼。 10/27 21:39
sCHb68: 你這個人習慣用相同的字句賦於不同的意思與解讀也不是一 10/27 21:41
sCHb68: 天兩天的事了。 10/27 21:41
pinjose: 先反問一下th認為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還沒得救嗎 10/27 21:41
sCHb68: 整個完全難以溝通加上信用破產。 10/27 21:41
↑你的確是如此XD sCH果然有點思路不清。 1.我們在談的是誰有支持「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2.pin早就清楚主張「一次接受耶穌為救主」就得救, 並且這個「接受耶穌為救主」,就是簡單信,不需要任何神學含意。 3.「決志」的定義就是「接受耶穌為救主」, 而且一般認為「決志」更重視清楚明白「接受耶穌為救主」的內涵, 例如完整的四律內容。(我們浸信會強調必須要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 清楚明白決志的意義,不受迫地決定要接受耶穌為救主; 但實際操作時,很多狀況真的無法談的這麼清楚,例如之前有討論過將死病人, 或是我遇到的重聽長者的狀況等等 #1PuE-aHY) 其他教派對決志的定義是一致的: http://www.chi-nanchurch.tw/faq/baptism/question-5 4.但pin的簡單信主張是低於四律的要求的; 反過來說,四律當然滿足簡單信的內容。(還是sCH要主張四律是X端, 信了四律就取消了pin所謂簡單信的效用?XD 很明顯pin不會同意這樣的主張。) 5.無論如何「一次決志永遠得救」,pin一定是同意的。 6.包括你在內都對pin的主張讚譽有加 7.所以得證一票人都支持「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除非包括你在內的一堆人對pin理解錯誤XD)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8/2017 08:30:59
Kangin75: 有接受四律後但是後來離開的網友的案例嗎? 10/28 17:48
sCHb68: 沒有神學含意那你也不用討論了,可以滾了。 10/28 21:09
jacklin2002: 真的,改成『一次__,終身得救』,空白隨便填。 10/28 21:25
jacklin2002: 反正不需要任何神學含意,一次放屁終身得救也可以。 10/28 21:26
theologe: 哈哈,主張簡單信沒有神學意涵的,可不是我呢XD 10/28 21:31
theologe: 看你們狀況外的樣子,真的蠻嚴重的XD 10/28 21:33
sCHb68: 現在反而把「沒有神學含意」的帽子扣在別人身上囉。 10/28 21:35
sCHb68: 真是扯+賴的頂級專家... 10/28 21:35
theologe: 精確說,是不需要認知任何神學意涵,只要接受耶穌為救主 10/28 21:36
theologe: 即可。 10/28 21:36
jacklin2002: 人家也有說簡單信≠信很簡單,你怎麼就當作沒看見? 10/28 21:39
jacklin2002: (就跟你一直忽略抹黑的那篇文章不敢來推文一樣) 10/28 21:39
我上面不是就回過了?請自行回去爬去年6月的文。
sCHb68: 反正什麼文字都要以三尺扯+賴的詮釋為主就是了? 10/28 21:40
sCHb68: 這個人完全沒有溝通、交流的可能性了.. 10/28 21:41
你們整天以侮辱弟兄為樂而不思反省,當然沒有溝通、交流的可能性囉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8/2017 21:51:59 不過你們侮辱我這麼多,我還犯賤跟你們好說歹說,當然叫做愛囉; 你們感受不到(或不願感受),所以叫做我的愚拙。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8/2017 22:09:34
sCHb68: 你用扯+賴來自圓其說的功力不得不說是一流的。 10/28 22:21
theologe: ↑只剩垃圾話可說囉~ 10/28 22:23
jacklin2002: 故態復萌不ey~ (′~‵") 10/28 22:42
theologe: 垃圾話讓你們說到飽~ 10/28 22:43
theologe: 不用假裝能夠就事論事。你們乖乖說垃圾話即可。 10/28 22:44
sCHb68: 講別人「說垃圾話」好像也是在侮辱弟兄,雙重標準又來囉。 10/28 22:49
jacklin2002: https://i.imgur.com/JCJ06Cd.png 10/28 22:50
theologe: 不會,對的確在說垃圾話的人說他們在說垃圾話,當然是誠 10/28 22:58
theologe: 實地當他們的鏡子,希望他們回轉。不然按sCH的講法,告 10/28 22:59
theologe: 訴人有罪應該悔改的先知們,都是雙重標準囉 10/28 22:59
theologe: 提醒人有罪的聖靈,難道是在侮辱信徒? 10/28 23:00
theologe: 但你們那些標籤、貶低、侮辱、諷刺,當然看不出有在提醒 10/28 23:01
theologe: 、勸誡、用愛心說誠實話的意思--你們只是單純在以侮辱弟 10/28 23:01
theologe: 兄為樂罷了。 10/28 23:01
sCHb68: 你的確是扯+賴啊,這樣也不是垃圾話了。 10/28 23:24
jacklin2002: https://i.imgur.com/JZ8e41v.jpg 感謝th大大的鏡子~ 10/28 23:28
以上不論j或sCH的問題, 我都寫了落落長清楚回應, 無論約3:16, 或是「一次決志永遠得救」誰在支持 或是「不回轉仍得救」誰在支持 等等 但j跟sCH除了貼標籤、謾罵, 偶爾一兩句無厘頭的回應外,就沒有了 這樣的人說我在「扯+賴」? 本來就不用跟你們計較, 只是希望多一點說明, 給你們多一點回轉的機會。 你們要硬著心,我只能祝福你們有日回轉,就這樣。
jacklin2002: 謝謝你的真心祝福,你的故事很浪漫:) 10/28 23:38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0/28/2017 23: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