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njose: 那說我教導不用遵守誡命,禁止愛神愛人? 09/02 23:41
→ pinjose: 我可是澄清數次沒有這個意思喔? 09/02 23:41
→ theologe: 我也沒有說你主張這個阿 09/02 23:42
→ theologe: 我好像也講了數次了吧 09/02 23:42
→ pinjose: 又在沒說了 09/02 23:42
→ theologe: 我講的是你反對信=愛神愛人,這件事 09/02 23:43
→ pinjose: 所以某人沒有禁止、定罪愛神愛人? 09/02 23:44
→ pinjose: 那我回答沒有 09/02 23:44
→ pinjose: 請您為錯誤的推論負責 09/02 23:44
→ theologe: 對我或一些人來說,信=愛神愛人,你定罪這是律法主義, 09/02 23:45
→ pinjose: 我不禁止,定罪愛神愛人,你高興怎麼推來推去都可以 09/02 23:45
→ pinjose: 但不能錯誤結論 09/02 23:45
→ theologe: 那你對你自己沒有禁止愛神愛人,但對我或一些人,你就在 09/02 23:45
→ pinjose: 那也沒有,我原話是什麼你貼一遍 09/02 23:45
→ theologe: 禁止愛神愛人。前提是信=愛神愛人,這件事。 09/02 23:46
→ pinjose: 你就貼原話不要經過你推理加工的 09/02 23:46
→ pinjose: 我原話是信以外加任何條件是律法主義 09/02 23:47
: tf說捨棄一切跟隨主
: 才能得永生也是
: 這就是標準律法主義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3), 09/02/2017 23:47:39
→ pinjose: 這條件可以是任何,但不能因此說我定罪任何 09/02 23:47
→ pinjose: 假設你認為信包含愛神愛人,也並為因此被定罪 09/02 23:48
→ pinjose: 是阿這句話定罪捨棄一切跟隨主? 09/02 23:49
→ pinjose: 「才能」那兩字才是被定罪的 09/02 23:49
→ pinjose: 你卻錯誤推導我「禁止」 09/02 23:50
→ pinjose: 推導出禁止又更誇張了 09/02 23:50
→ theologe: 況。 09/02 23:51
→ pinjose: 如果有人覺得傳福音才是信 09/02 23:51
→ pinjose: 請問我定罪禁止傳福音嗎? 09/02 23:52
→ pinjose: 這是一模一樣的類比喔 09/02 23:52
→ pinjose: 我定罪傳福音才能得救的說法不代表我定罪禁止傳福音 09/02 23:53
→ pinjose: 以你智慧一定知道我說什麼,如果為了面子硬辯 09/02 23:54
→ pinjose: 會讓人很失望的... 09/02 23:55
→ theologe: 傳福音跟跟隨基督/愛基督,當然是不同層次的狀況 09/02 23:58
→ pinjose: 所以你真的不懂我在說什麼? 09/02 23:58
→ theologe: 信=跟隨基督/愛基督...,無論是彼此解經的差異也好,你 09/02 23:59
→ theologe: 定罪這個,對一些人來說,就是定罪跟隨基督/愛基督 09/02 23:59
→ theologe: 你需要換位思考。 09/02 23:59
→ pinjose: 拉回愛神愛人,定罪愛神愛人才能得救,不等於定罪,禁止 09/02 23:59
→ pinjose: 愛神愛人 09/03 00:00
→ theologe: 那是對你自己阿 09/03 00:00
→ pinjose: 好,姑且當作你真不懂,我我換位 09/03 00:01
→ theologe: 不過愛神愛人,需要中介概念,是愛基督 09/03 00:01
信基督=愛基督
而耶穌在約14說,愛基督就要愛人,愛人就是愛基督
才會整個串起來
不是一下就跳到愛神愛人
→ pinjose: 假設有人定罪信就得救(我的想法) 09/03 00:01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3), 09/03/2017 00:03:02
→ pinjose: 但我不能說他定罪信,或說他禁止信 09/03 00:02
1.產生取代/排擠效應
假設有人說「原地轉圈100次」才能得救,信而稱義是邪魔歪道,
那接受的人,當然拒絕「信」,而去「原地轉圈100次」囉。
2.製造條件式
你的說法是有神的生命之後,才能愛基督/跟隨基督,
沒有神的生命之前,那就變成律法主義或者肉體行為;
那就是將愛基督/跟隨基督加上條件式,
但事實上沒有一種愛基督/跟隨基督的意念或行動,不是出於神的--除非妄稱基督的名;
當然每個意念/行動本身都需要查驗是否妄稱耶和華的名,
而我們也無法斷言誰有神的生命誰沒有,
或者說,大部份人都是處在掙扎爭戰中,
分辨這個是沒有意義的;
但查驗每個號稱「愛基督/跟隨基督的意念或行動」,
卻是有聖經、神學、生命經驗、一般常識知識等等可以去做判斷。
故板上這個部份通常都可以有雖然可能激烈,但充分完整的討論/查驗,
但要說誰的行動出於神的生命,誰不是,那這種鐵口直斷,通常只是單純的論斷罷了。
幾位會所弟兄的確常做這件事。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3), 09/03/2017 09:14:43
→ jacklin2002: 有意念,但沒行動,者摸辦? 09/03 09:18
→ pinjose: th,不要人家說東跑去講西.. 09/03 09:22
→ theologe: 我是說定罪信=愛基督的兩個後果(跟你們溝通最重要是要上 09/03 10:40
→ theologe: 國文課,我已經習慣了XD) 09/03 10:40
→ sCHb68: 討論就討論還扯什麼上國文課,這跟上國文課有何關係。 09/03 10:45
→ sCHb68: 還會說別人什麼三寶邏輯,原來這樣是愛神愛人? 09/03 10:48
→ theologe: 無法溝通,就順便幫你們上國文課,不就是體貼你們的軟弱 09/03 10:56
→ theologe: 嗎?XD 09/03 10:56
→ sCHb68: 上國文課咧,好為人師喔, 09/03 10:59
→ sCHb68: 只看到你在瞎扯自己都模稜兩可的神學,哪來的上國文課。 09/03 10:59
→ theologe: 如果只是你中文不好,那就不是我模稜兩可,而是你要謙 09/03 11:03
→ theologe: 卑學習。 09/03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