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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477 【裁判日期】民國一○三年四月十日 【裁判案由】8/12 [申訴] 不服WomenTalk板主maxxsu判決3 #1I1z3neN (L_TalkandCha) 使用者 FinalAce 因警告的處置,申訴 WomenTalk 板主 maxxsu。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maxxsu 於三日內公告撤銷使用者 FinalAce 的警告。 -------------------------------------- 說 明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vrIHcw (WomenTalk)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vvQvVc (WomenTalk)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vxvmYs (WomenTalk)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w9gpk8 (WomenTalk)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wI-rDd (WomenTalk)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wW4RjX (WomenTalk)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waSSZT (WomenTalk)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1HwbQEiu (WomenTalk)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Hzr2kjy (WomenTalk)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HzwR4do (WomenTalk)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HzxOrbb (WomenTalk) 7/31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H-6Ozqm (WomenTalk) 一、WomenTalk 板的板規。 4.轉錄與本板無關文章、無度轉文、明顯灌水衝文章數者,水桶15日。 另依站規第一條,未經他人同意即轉錄引用他人文字推文者,水桶一個月。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永久水桶。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二、板主 maxxsu 於公告內文陳述:#1I181Y3C (WomenTalk) 「著色文章多為質問前篇文章並無附加心得感想,或不斷強調相同概念跟論點。 若同一討論串無新論點僅詢問對方請利用站內信功能表達, 提醒爾後文章若有不同意見,請於多次回覆時提出新論點。 切勿單就質問新發一篇文章,並藉此不斷強調自身理念。 提供意見跟想法一次就夠了,不斷利用回覆不同文章來強調以造成洗板排擠 其他文章。 警告一次,若再犯以板規15.論處,此判決適用未來相同案例。」 板主 maxxsu 亦於組務板提出說明:#1I9kG370 (L_TalkandCha) 「對於板規的解釋並非由看板使用者自行認定為準, 而是由設立板規板主認定,或後續板主群和議認定解釋為準則。 何以認定看板紛爭、哪種行為會造成看板紛爭, 除惡意鬧板文章內容外, 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板友文章但不斷強調相同概念,致使討論串偏離主題 淪於爭論不休。 一個討論串多次回覆板友文章但僅做質疑不附加心得感想。 在此多次的數量為3篇以上。 何以認定"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 例如討論串中回文牽涉明顯與本板無關內容且易起紛爭當作主題、 本板無關內容以其他使用者為主題發文、帶有惡意或明顯攻擊他人, 欲引起糾紛行為。」 三、組務尊重板主群對於板規的解釋權,然板主群亦需注意,對於板規 條文的施行細則上判定標準的解釋,是否有擴大解釋板規的施用情形, 以及避免因人設事的疑慮。 就此案,組務已檢視過使用者 FinalAce 相關討論串的文章。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相關討論串均為板友 Anderens 的言論辯護,重複強調相同的觀點。 R: [討論] 修訂版規 則多篇對其它板友對於板規的建議提出質疑。 檢視內容,均為詢問發文者,然板規如何施行應詢問板主,而非 給予意見的板友。另若多提供改善的建議,對板務才有幫助。若僅為 詢問板友對板規修訂案的看法,則建議以站內信形式行之。 組務亦認為,一再地強調重複的觀點,以及質問特定板友的文章, 未加註建議,確實會造成他人閱讀看板文章上的排擠效應。但 WomenTalk 板規第 4 條亦可對於「明顯灌水衝文章數者」已有所 規範。而文章內容已造成看板的紛爭者,始引用板規第 15 條處置。 故針對此案,組務對於板主 maxxsu 引用板規第 15 條處置,無法 認同判罰後解釋之說法,予以改判,請板主 maxxsu 於三日內公告 撤銷使用者 FinalAce 的警告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9.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7114288.A.4A2.html ※ 編輯: GeminiMan (114.26.119.234), 04/10/2014 15:27:49
GeminiMan:宣判日期有誤,更改判決日期。 04/1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