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605 (瓜母除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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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人身攻擊kiddingsa
時間Wed Jun 20 20:18:23 2012
※ 引述《kiddingsa (立志成為廢文大師)》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針對本人之意圖明顯、客觀第三人均可透過閱讀的脈絡理解之
: 這篇juotung自視為版主 所發的判決文
: 提醒了我不該單就幾篇文就下斷言
: 應該要先試著去了解juotung過去所有的發文才是
: 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看看juotung的發文脈絡吧:
: 說真的 沒看還好 一看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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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 可從「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這串文中
: 看出 juotung對法律議題相當有興趣 且有著「指導他人應如何暸解法律」的發文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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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吧。 您自己主觀覺得的。
: #1AEFr6EV
: #1AEHrR2z
: #1AEUGy4d
: #1AEbZ00u
: #1AEch1SY
: #1AEll2vb
: #1AEyEj2B
: #17U8-uqj 則以整篇文討論法官的作為當為何 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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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我舉個例子 很輕鬆的例子 有個法條說
: 大法官除了 從法官轉任的 以外
: 不適用憲法中給法官的身分保障條款
第一行人家都說舉例的了,根本也沒這個法條,
第二、三行壓根是釋字601號解釋的內容。
您看了嗎?您看得懂嗎?
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
: #17SS2tGT 處在「我們法律圈子」裡的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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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 舉例來說
: 我們法律圈子裡有那種很抽象很模糊的概念語詞
: 例如誠實、信用、不正當 這些字眼本身歧義性很高
: 法律圈的人也知道這一點、也承認
: 但是,這並不妨礙獨立的法官間作出幾乎內容一致的見解
: 看似無限可能的文字,事實上在某時某地某社群間
: 總是會有可辨的趨向 而法律圈也是小眾
「我們法律圈子」的確有這些東西叫「不確定法律概念」。
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17SUsTnm 非常了解法官集體相似行為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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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 請注意
: 我不是說他們的判決應該彼此合致
: 而是說
: 他們自然會出現集體的相似行為與判斷
: 不用強迫
「我們法律圈子」真的有這種現象,
法官集體行為相似除了內在的法官養成訓練肇致之外,
判例制度以及我國人們對於法官的普遍期待,
法官出現集體的相似行為與判斷,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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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SV5AW2 身處法律圈 教訓別人不懂法官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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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康德、讀傅科嘲笑不懂康德、不懂傅科的還少了?(笑)
: 哈哈 我跟你說 你覺得荒唐 可是法律圈的人不見得這樣想
: 我也不懂 為什麼你認為荒唐就荒唐
: 如果是我 我會說這兩個是不同的 (你的跟法官的) 不會說你是荒唐的
: 你的荒唐 只是肇因於你的偏見 當然對我而言法官也是 但是他是法官
「我們法律圈」真的常常會覺得奇妙,
因為很多社會認為的荒唐事,我們往往稀鬆平常。
隔壁阿花很不爽,明明是小強開車衝出來擦撞,
甚麼狗屁應注意能注意不注意,兩個都要負責再去過失相抵?
開健身房的小白不爽,詹姆士明明契約簽一年,
跑兩禮拜懶得來了就去找消保官說要退錢?
: #17nNiI7T 處在「我們法律裡面」之中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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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真的在法律裡呀^.<
: 我們在法律裡面就經常碰到這樣的問題
: 例如目擊證人的口才或被告的長相打扮
: 對, 這些東西跟待證事實無關
: 但他會影響法官心證
: 因為, 追根究柢
: 法官並非經驗到證人與被告所經驗到的經驗
: 而是經驗到自己接觸待證事實的遺跡的這個經驗
我比較驚訝您不在法律裡,
莫非是藐視王法的人!
關於您引用的一段話,
我確定您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
: #1820r14Z 了解法律實務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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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寫得叫理論,法院判得叫實務。
正規不正規還學分班隨便,學校都會教理論跟實務。
您討厭juotung確認。
: 事實上
: 目前法律實務上
: 刑罰部份就是採取有限度的自由意志理論
: 而保安處分、更生政策就是採取強度較低的決定論
: 並行不悖
: 不會因為兩者在基礎理論上互斥就非得捨彼取此
: 我認為這是務實的作法
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1Az7W0_M 知道法律有多困難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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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 你要主張你那種結構性的限制不當的侵害了女孩的「實質言論自由」
有一本書叫「千萬別來念法律」。
聽說吳祥輝打算寫一本新書,叫「拒絕念法律的小子」。(我瞎掰的)
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
: #19WCOG50 嘲笑別人沒受過法律訓練的 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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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畢竟沒有受過法律方面的訓練
: 所以沒有這樣的敏感度
: 也造就了你可以很自在的使用這樣的辭句,而不知道裡面可能產生的問題
: 不過也無所謂
: 就這樣吧
我認真的,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這不是對未受過法律訓練的人的「嘲笑」,而是最基本的提醒,
在進入討論之前,對一種學識必須有最粗淺的認識,
這是對「發問本身」以及「隱性可能回覆與表態之人」的一種尊重。
: #1AEFr6EV 知道審判如何才有正確性的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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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理解,想必juotung將飽嘗「囧」的滋味。
: 你知道現在司法界評量所謂的「誤判率」的標準是什麼嗎?
: 所謂的「誤判率」,指的是「上訴維持率」
: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案件上訴之後,其判決結論被維持了
: 那這個案件就會被認為「審判有其正確性」
看到這我真的有點傻了。
您真的沒看懂juotung想說甚麼。
: -----
: #1Az83FJm 認識很多法律人的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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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的好討厭juotung,這也不行?
: 我所認識的法律人比你務實很多
: 幾乎所有的法律都不會去處理你說的那種問題
: 請至少告訴我你是根據哪一條法律所作的判斷?
: 你說有明文,我唸了十幾年的法律,好像也並沒有看過。
: 為了避免你直接引憲法條文
: 我先提醒你,「憲法的規定一般並不能作為審判的直接依據」這項法學原則
: #1AzS09TG 看過很多判決的juotung
: 台灣的法治水平哪裡低落?
: 你看過幾則判決?
: -----
: 摘錄部份他的發文內容如上
: 有興趣者可自行看小寫a搜尋juotung 再找些關於法律的好文來看~
: 我想 看完這篇文
: 任何客觀第三人均可透過閱讀的脈絡理解 juotung 想當____的意圖有多強烈了.....
其實還真理解不出來他想當甚麼。
: 以上
juotung跟您討論問題的時候,
基本上他是有正經看待並認真回覆的,
意見合不合是一回事,表述意見的態度是另一回事。
您有沒有給他基本的尊重,
有沒有給認真討論問題的人尊重,您心裡有數。
就算您覺得您超不酸、超台肯,
在juotung主觀認為被諷刺或人身攻擊,
他利用檢舉這基本上在ptt裡是體制內的申訴方式尋求救濟,
這件事情上他絕對沒有錯。
反而是您,挖過去的文章並且拼拼湊湊出一些無謂的東西,
更試圖去映證「你就是想當法官」,我酸「你想當法官」理所當然,
這個邏輯其實是可以被檢視一下。
更何況,他有嗎?
我不贊同juotung表述的一些見解,
我不認為發文的人可以刪改推文,
發文的人有著作權沒錯,
但推文者本身的主體性以及推文的著作權,不應該輕易地被取捨,
更不會是「洗刷自家牆壁」這種基本上是沒有論述的理由就可以迴避過去。
我無意去介入兩位爭端,
如果我是您們兩位的朋友,
我會請您們喝青草茶。
但兩點我想多話一下,
第一關於法律見解部份,juotung並不是沒有作功課出來混的,
他說的很多東西是可以在法律圈子裡面被實際檢驗的,
因為他懂法律,所以他被懲罰、被酸,我覺得不公平。
第二,西哲版討論的風氣(態度之誤植)不優,
事實上版友的戶籍制度我覺得很扯、沒道理,
去贅言不應該有戶籍制度不是我的責任,
去限制一項權利(當然是不是權利是可以討論的),受限制的人主張不服已經是末端了,
應該是限制權利的人,也就是提出戶籍制度的人在事先附具理由說明才是比較正確的。
儘管如此我依舊有填版友自介,
因為我想投票,我想投票的慾望很強烈。
一點點囉唆,
希望有相同或不同看法的人,可以給些意見指正。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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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50.109
※ 編輯: chun605 來自: 114.36.250.109 (06/20 20:20)
→ kiddingsa:站在某方把把對上沖下洗一遍 卻說我無意去介入兩位爭端 06/20 21:46
→ kiddingsa:#1Fqsc5F8 [m(Gossiping) 此篇很適合作為此狀況的參考 06/20 21:48
→ kiddingsa: 對方 06/20 21:48
無意去介入兩方爭端,
不過是我不想變成戰爭主角之一的客套罷了。
我不想變成事主,不想把戰場蔓延到我家裡來,
但我有我想說的話,說完我就要睡覺了,
就將囉。
※ 編輯: chun605 來自: 114.36.250.109 (06/2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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